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听证报告书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18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政府令第15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于2019年4月16日上午9时30分至10时34分在深圳市坪山区区委区政府办公楼110会议室举行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支持科技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以下简称“《措施》”)听证会。参与本次听证会的人员有听证主持人刘轲,听证陈述人廖文,听证书记员刘玉亮,以及11名相关听证参加人。
一、基本情况
听证会开始后,听证主持人刘轲同志介绍听证会程序、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力和义务,听证小组的基本情况、以及听证会的相关要求。随后,听证陈述人廖文同志对《措施》的起草背景、起草依据、起草过程、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措施》的起草背景
党代会提出“全力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坪山高新区的建设也纳入议程,在科技金融方面,为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驱动科技型企业发展,我局编制《措施》,为坪山区内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一揽子的综合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
(二)《措施》的起草依据
本措施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5]4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3〕33号)、《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2〕125号)等文件,同时参考中关村科技金融系列政策文件、深圳市南山区科技金融系列政策文件以及其他科技金融体系建设较好的地区政策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具有坪山特色的科技金融扶持措施。
(三)《措施》的起草过程
2017年底经过前期调研,形成初稿,2018年对措施初稿进行论证、征求意见、汇报、修改完善。
(四)《措施》的主要内容
本措施由八个章节共十八条组成,分章分节的针对科技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保险、融资租赁、投贷保租联动等科技金融的有机组成部分进行详细的规定和说明,以完善我区科技金融体系。
1.第一章“总则”部分
阐述了科技金融的重要意义;说明了《措施》的起草依据、资金来源;明确了《措施》实施部门和各责任主体。
2.第二章“科技信贷支持计划”部分
针对政府资助拨款周期长的特征,鼓励银行为获得政府资助的企业提供信用贷款,针对区科技主管部门遴选的事前资助项目给予70%的首年银行贷款利息资助;对为众创空间、孵化器中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贷”、“孵化贷”、“成长贷”等创新创业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设定了奖励和资助机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金融机构,设定了奖励和风险补偿机制。
3.第三章“科技保险支持计划”部分
对坪山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投保科技保险设定了保费资助,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关键研发设备保险、高新技术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市政府给予50%的保费资助基础上,再给予40%的资助,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保险在国家给予80%的保费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资助,对保险公司为坪山区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设定了50%的风险补偿。
4.第四章“科技融资租赁支持计划”部分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生产设备、仪器等发生的租赁利息进行资助,给予最高50%的贴息支持,市区两级资助金额合计不超过项目实际支付利息的70%。
5.第五章“金融服务创新鼓励计划”部分
为支持创业投资机构、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贷保联动等新模式。向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投贷保联动团队,每年按其业务规模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促进投贷保联动业务的有效开展。
6.第六章“搭建线上线下科技金融平台”部分
为解决金融机构和企业融资需求信息不对称问题,搭建线上线下科技金融平台。通过组织开展一系列线上线下沟通交流活动,构建并完善企业融资需求沟通机制与平台。
7.第七章“申请与监督管理”部分
确定了本措施的申请、监督管理依据,依照《深圳市坪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措施》。
8.第八章“附则”
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定义,按上级文件规定采用融资贴息方式的,市区两级资助金额合计不得超过项目实际支付利息的70;贷款贴息的执行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确定了本措施有效期为4年。
二、听证结论
11名听证参加人对《措施》提出了意见,共收集到19条意见。其中有12条疑问,听证陈述人对疑问进行了解答。有2条建议,我局拟采纳。各听证参加人均表示支持《措施》出台实施,以驱动科技型企业发展。
三、听证意见
为全力打造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为坪山区内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一揽子的综合化、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建议加快《措施》的出台,以驱动科技型企业发展。
坪山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