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调整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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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3日发表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新区社会建设局、发展和财政局:
为切实保障我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经报请市政府(五届七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从2012年7月份起将我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560元。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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