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汉撕裂民警警服汕头市龙湖警方处置一交通纠纷袭警恶性案件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没服从交警处理,还互相纠集朋友打架滋事,在辖区珠池派出所民警到场处警时,为朋友“助拳”的安徽人陈某、李某清还动手推打民警,阻挠执法,结果把自己“助”进了看守所。12日晚上,陈某、李某清被汕头市龙湖警方以妨害公务罪予以刑事拘留,而引发这起打架事件的王某杰则被行政拘留。
11月11日晚上10时20分左右,市区珠池路与嵩山路交界处发生一宗出租车与摩托车碰撞的交通事故,摩托车车主陈某玉、出租车司机张某水分别报警。交警到场处理时,陈某玉叫了其小叔子吴某等二、三人;张某水打电话给该出租车车主王某杰和老乡谭某飞,谭又叫了陈某、李某清、尹某及王某等人,分别乘出租车或摩托车到场。争吵中双方发生冲突并打架,双方均有人员被打伤,随后被送到医院包扎。冲突中,陈某玉脸部被打巴掌及踢到腿部。现场情况混乱之际,在场交警于23时11分上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当即指令珠池派出所出警。珠池派出所民警带领联防队员到场后,立即将冲突双方隔开,阻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进行现场录像拍照。此时,先前已喝了酒的陈某、李某清出手抢夺录像机阻止民警录像取证、强行阻止民警执行公务,还动手推打民警,并撕裂民警警服,致执勤民警和联防队员脖子、前胸等处受伤。
接到袭警报告后,龙湖公安分局值班领导带领新津派出所和珠池派出所增援民警快速赶到现场,当场抓获袭警的陈某、李某清、王某杰等人,并带交通事故中摩托车一方陈某玉到派出所协助调查。
经过调查,陈某玉、张某水因交通事故,双方叫人到场,车主王某杰首先扇打陈某玉耳光,致双方打架。在此对殴中负主要责任,警方对王某杰处以行政拘留。陈某、李某清暴力妨碍执行公务,警方依据刑法第277条对陈、李两人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实施刑事拘留。闹事双方其他人员也被警方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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