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第三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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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01日发表
汕市发改函〔2017〕1727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区县发改局,濠江发展规划局:
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2015〕68号)要求,对照《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批清理规范27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汕府〔2017〕101号)的市政府部门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我局在市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清理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汕头市第三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附件:汕头市第三批清理规范的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
函1727(***).xls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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