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教育活动
随着夏季临近,中小学生发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和高发期。我市地处海滨,江河流域较大,山塘水库较多,为切实加强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避免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市教育局决定在近年来开展防溺水工作积累一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从5月份开始至今年10月底,在全市各地各学校继续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教育活动。 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全省、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学生溺水问题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和“首位”要求,坚持将防溺水工作和学校其他各项安全工作同部署、同督促、同落实。要强化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按照国家教育部今年4月12日《关于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提醒责任的通知》的要求,确保将《致全国中小学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并将回执存档备案,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尽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要坚持教育、管理、保护的原则,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严格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等工作原则和要求,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一是抓好教育重点内容。市教育局已在汕头教育信息网设立防溺水安全教育专窗,各地各学校要做好校园网防溺水教育专栏的建设工作,并通过升旗仪式、主题班会、板报墙报、校内广播、专题报告以及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教育,突出抓好教育重点内容,教育学生做到“四不游泳”,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到海、江、河、湖、溪、塘、水库等地方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尤其要教育学生,在发现同伴溺水时应立即呼喊大人去救,不应盲目下水营救,避免发生更多伤亡。同时,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游泳课,指导青少年学生熟练掌握游泳技巧和自救方法。有游泳设施的学校要适当延长向学生开放的时间,加强防护,尽可能满足学生的游泳需求。二是抓好教育重点时段。每个学校每个班级每天至少都要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提醒,每天上下午最后一节课下课前,任课教师都要专门提醒学生不得擅自下水游泳玩耍,每天放学前,学校广播都要有专题提示教育。通过安全提醒,把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落实到每个班级、每个学生,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到100%,真正将安全知识融入学生头脑。针对在暑假期间,中小学生经常结伴或由家长带领外出游泳的情况,学校要通过短信、家访、家长会和向家长发出公开信等形式,密切家校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使家长在节假日以及学生上学、放学途中,特别是暑假期间等脱离学校管理的时段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督促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监控。三是抓好教育重点对象。各地各学校要突出抓好随迁子女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通过对学校随迁子女进行登记造册,专门召开随迁子女的家长会,督促家长加强对暑期子女的安全监控,密切关注子女暑期外出活动安全,做到知去向、知活动内容、知同伴、知归时。同时,针对随迁子女对学校周边水塘不熟悉,并喜欢到这些水域玩耍的特点,通过适当组织随迁子女家长及其子女到学校周边一些容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的形式,让随迁子女家长及其子女切身感受到在这些水域边玩耍的危险,使家长既了解危险水域的位置,又增强配合学校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四是抓好教育重点工作。各地各学校要继续坚持对广大学生开展安全基本知识教育,以课堂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安全教育月(周、日)、校园文化活动为主渠道,以校园网、广播电视、校报校刊、宣传专栏、校园安全管理平台等为载体,加强对预防溺水的具体要求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通过在校园悬挂一条安全宣传标语、上一堂防溺水专题安全教育课、一封致家长公开信、一次***家访、开一次家长会、打一个提醒电话、发一条防溺水短信、走访一次水域管理部门、对学校周边水域(水库、山塘)开展一次巡查等形式,进一步构建学校与家长、社区、社会联络渠道,建立健全家校、社会防控体系,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 在今年的防溺水工作中,我市教育系统将继续强化问题导向,继续健全完善防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加强校内水域安全检查,确保校内无溺水隐患。并联合公安、水利、农业、体育、安监和当地社区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地方,对存在的水域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通过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周边综合治理与各部门的社会管理相结合,构建相关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群防群治的学校防溺水工作体系。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包括当地镇(街)、村(居)的支持,及时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联系,提出明确要求,在辖区内特别是校园周边的水库、水塘、水坑等危险区域设立“禁止游泳”等安全警示牌,完善各类防护措施,坚决消除水域安全隐患。同时,进一步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安全工作制度,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如:密切与气象部门联系,关注灾害预报信息,及时启动相应等级应急预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强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广泛发动村(居)委会、辖区企业等单位以及联防队员、离退人员、教师、家长等校外安全志愿者服务队,在节假日和放学时段对辖区内山塘水库、河流等场所进行巡查。 市教育局将于近期组织对各地各学校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的检查和督促,重点是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情况、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项教育活动情况和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及回执回收存档情况等,对有关单位的工作责任、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及相关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各地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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