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G2016052汕头市反走私电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各供应商: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委托,对汕头市反走私电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605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反走私电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公开招标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837,654.89元(超出项目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为所投激光云台***机、卡口抓拍***机、高清视频解码器、网络控制键盘、高清高速智能球机、监控管理平台系统、流媒体管理模块、网络存储服务器、LCD单元拼接单元、拼接控制单元、控制主机(台式计算机)的厂家或代理商,并具备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项目中的液晶电视机、控制主机(台式计算机)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6〕118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投标时须持有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原件必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9时30分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带报名函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2月6日。
十、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22日起至2016年11月29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招标文件请点击***自行。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先生、刘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采购人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54-88988662
传真:0754-88271237
联系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
邮编:515000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22日
***:SCG2016052-汕头市反走私电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doc(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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