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高新区管委会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汕头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行政编制为副厅级。内设办公室、劳动人事处、经济发展局、规划国土局、财政局。汕头高新区管委会列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有1个。
汕头高新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管理全区的财政税收、国有资产、土地规划、基本建设、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经济贸易、外经外贸、劳动人事、公共安全等行政工作;行使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市一级管理权限和其他职权等。
(二)人员构成情况
汕头高新区管理会共有财拨行政机关在职34人;退休人员19人。
二、 收入预算说明
2016年收入预算708.0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708.09万元。
三、 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预算708.0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拨款708.09万元。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预算708.09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5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主要包括: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7.5万元,平均每辆1.5万元。
2、本年度,公用车无增减。
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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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xls
2016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xls
2016年预算(功能分类).xls
2016一般公共预算公开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表.xls
2016部门收支预算总表.xls
2016部门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