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清洁卫生车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清洁卫生车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F[2018]062801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报价要求、技术要求和监管部门
1.采购项目概况:采购推土机及装载机各一辆。
2.报价要求: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超出预算的投标报价无效)。
3. 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4.监管部门:汕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5. 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参与本次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03日~07月09日,每天0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3.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时带齐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现场校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7)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各一份。
(8) 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为公告之日起)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人应在2018年07月2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办事处。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及邮递报价。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8年07月24日9: 00-9:30
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4日 9: 30
4. 投标/开标地点: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及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
联系地址:汕头市莲塘雷打石娘伞坑。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754-8253446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锦龙路锦晖大厦6梯二楼217室 邮编:515041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工 0754-88166891
招标文件(清洁卫生车辆采购文件20180702.doc)
政府协议书(政府采购--协议书.doc)
汕头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场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