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监局对辖区涉煤气隐患企业立案查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宝武钢铁集团韶关钢铁厂"2.5"煤气中毒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吸取韶关钢铁"2.5"煤气泄露较大事故教训,龙华区安监局全面排查辖区类似隐患企业,全力防范我区类似事故的发生。
2018年2月10日,区安监局对存在疑似煤气生产的深圳市寰为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调查了解,深圳市寰为木业有限公司现场的生物质气化炉由深圳碳中和生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安装并于2013年9月开始投产运行,该设备主要在现场制取生物燃料作为深圳市寰为木业有限公司蒸汽锅炉的燃料。鉴于该设备现场制取的生物燃料主要成分与煤气相同,涉嫌危化品无证生产,存在安全隐患,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设备进行查封,并对深圳碳中和生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危化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现场查封寰为木业公司的总配电箱
辖区粉尘、锂电池、液氨、危化品、高温熔融等高危行业和高危企业,务必吸取深圳碳中和生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教训,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复工前的 "五个要求"(即:1.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统一安全生产思想认识,布置节后安全管理工作;2.签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书;3.组织各岗位、各场所、各设备安全检查和风险辨识,排查各种隐患,排除事故风险,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重大风险的要制订专门的整改措施;4.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和培训;5.组织全体人员观看《企业主体责任缺失警示教育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同时要对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等标准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工作,下一步我区安监部门将对不积极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复工前"五个要求"、不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等工作的单位从严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