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问必答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4月29日发表
◆市民彭先生来电:大鹏水头社区石角头居民小组石角头巷11号,在该院子内有一违法建筑;石角头巷9-1号有一违法建筑,希望有关部门核查。
大鹏街道规划土地监察队回复:经现场勘查,大鹏街道水头社区石角头居民小组石角头巷11号和石角头巷9-1号均未发现违法建筑。
◆市民胡先生来电:中心城城市花园2栋一楼,有多家餐厅(东北菜馆、湘土人家、城层香砂锅粥)每天营业时厨房的油烟直接排放,导致楼上的住户无法开窗,望有关部门管一管。
龙岗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10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情况如下:经查,被投诉三家餐厅均无油烟处理设备,无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批文。因属无证经营,执法人员现场要求三家店铺立即停止经营,并已于10月28日将该案转龙城街道市场管理所处理。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3 06:27:56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