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龙岗区民办学校进步奖评选结果公示
为贯彻落实《龙岗区民办学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文件精神,龙岗区教育局于11月开展了 “2017年龙岗区民办学校进步奖”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学校自行申报、街道推荐、资料评审、现场考察等环节,共评选出11所进步奖学校,现将获奖名单公示如下:
小学组:育英小学、良安田小学。
初中组:弘文学校、平南学校、汇文学校、安康学校、坪西学校、龙洲学校、华升学校、南芳塘坑学校、爱华学校。
公示期12月16日-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岗区教育局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反映情况。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关证据。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示负责。反映问题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予以处理并进行反馈。
联系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13号教育大厦310室
联系电话:89551983,传真:89551985
龙岗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