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岗街道大康路康艺学校围墙外侧雨水明沟铺设雨水管道等2个小型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横岗街道,包括大康路康艺学校围墙外侧雨水明沟铺设雨水管道工程和大康河陈屋路桥下游段左岸墙水毁修复工程等2个小型基建工程,费用在横岗街道小型基建资金中列支。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对大康路铺设管道总长为122.1米、设置5个检查井、6个偏沟式双箅雨水口等,对大康河25米挡墙修复及新建34米砼栏杆等。该工程建设单位为横岗街道办,设计单位为深圳市广汇源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市骏龙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大康路铺设管道工程于2011年1月在横岗街道办进行了邀请招标,采用抽签定标,中标合同价为407 582.46元;大康河修复工程为直接发包,预算造价为249134.21元。大康路工程于2011年3月3日开工,2011年6月24日验收合格,大康河修复工程于2011年6月20日开工,2011年8月5日竣工验收。
二、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项目两个小型基建工程结算已经横岗街道办和深圳市广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及深圳市建安业预结算有限公司审核,送审总造价为650 723.70元,审定总造价为561 907.92元,核减金额88 815.78元,核减率为13.65%(详见后附表)。
三、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该项目资金来源于区财政局下拨横岗街道的小型基建资金,截至审计日,横岗街道办共支付工程款项5*** 599.36元。
四、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在项目管理方面,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实施并管理项目,工程资料基本齐全。在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方面,会计资料较完整,所披露的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建设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8 815.78元。多计原因主要如下:
1.大康路铺设雨水管道工程建安造价多计83 367.48元。主要因工程量调整,核减83 367.48元。
2.大康河左岸墙水毁修复工程建安造价多计853.09元。主要因工程量调整,核减853.09元。
3.其他费用共多计4 595.21元。大康路铺设雨水管道工程监理费按合同约定审核,核减3 595.21元;大康河左岸墙水毁修复工程预算咨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审核,核减1 000元。
(二)多付其他费用2 959.74元。大康路铺设雨水管道工程监理费多付3 203.93元;大康河左岸墙水毁修复工程监理费未付款为244.19元。合计多付给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工程监理费2959.74元。
六、审计建议及处理意见
(一)对多计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8 815.78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多计的工程造价及相关费用88 815.78元应扣减,以该项目审定总造价561 907.92元进行结算。
(二)对多付其他费用2 959.74元的问题,根据审计署等六部委联合制定的《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第十四条关于建设单位已签证多付工程款的,应予以收缴的规定,多付的工程监理费共计2 959.74元,建设单位应予以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