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宝工信函〔2019〕89号B关于深圳市宝安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20193097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尊敬的杜舒寒等33名委员:
《关于在国际新形势下对宝安制造型企业给予扶持与指引的提案》收悉,我局对提案中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局工作职责及各会办单位意见答复如下:
一、着力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良好的营商环境包括法制环境、政府管理与服务、地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企业成本构成、创新发展环境和技术支持等因素。区委区政府对营造更优营商环境高度重视,2019年4月12日,召开的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五十八次会议,专门听取了我局关于企业服务和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汇报,会议强调,要加大对重点企业和高成长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力度,把好企业和优秀企业家当心肝宝贝;要克服务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带着感情、带着关心走访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企业服务工作要讲原则、有底线,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在安全检查、环境保护、劳动用工等执法过程中提倡柔性执法,各街道各部门要形成联动执法机制。会议要求区委政研室、区发改局,参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国家发改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结合宝安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梳理,形成我区企业管理服务的工作逻辑;由区改局牵头,对照全市营商环境改革事项,制定我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方案;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牵头,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机制、优化办事窗口设置、加强服务人员培训、做优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构建区--街道--社区信息联动共享平台,打通网上服务工作链条,梳理企业服务流程和涉企执法清单,理顺企业服务机制和工作架构,形成“受理一个门、空间一本帐、政策一张单、补贴一个口、监督一张网、服务一平台”的企业服务体系。
二、构建更优企业服务体系
(一)建立健全服务制度。一是成立区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研究解决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建立领导挂点企业制度。每年按照市政府服务企业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开展领导挂点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今年3月21日,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宝安区2019年经济发展主要目标分解方案及分工表的通知》,书记、区长亲自挂帅,区四套班子领导纷纷带队深入一线,走访服务挂点企业。通过精准服务,推动企业增产提效。
(二)完善诉求协调服务机制。一是完善《宝安区企业诉求协调工作制度》,协调会议原则上由区工信局负责组织召开,各街道、各部门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召开;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定于每周三为“企业诉求协调日”;协调会议无法解决的诉求问题,由区工信局收集汇总,定期报区企业服务联席会议研究。二是建立联络员机制。目前共有46个部门和街道建立了企业诉求协调工作对接服务小组,各街道、各部门指派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络员统一负责企业诉求的收集、处置、反馈、***、信息报告等工作。
(三)出台服务措施。出台《宝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服务的若干措施》,从18个方面提出46条服务举措和51条流程指引,改变过去企业服务各自为政的局面,有效解决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目前正在完善《深圳市宝安区支持产业行业协会发展若干措施》,在公共服务平台、招商引资、行业研究、信贷融资、等级评估、信息共享和服务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
(四)完善企业服务平台。构建区、街道“1+10”两级企服中心,开发建设宝安区服务企业信息平台系统,打造收集、分拨、处理、反馈四步服务闭环,重点项目的企业诉求5个工作日内、一般项目10个工作日内限时反馈并持续***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
(五)优化执法方式。目前,一些执法部门及工作人员缺乏服务企业的基本意识,不是把行政管理的重点放在教育、引导和服务上,而是把处罚作为主要管理手段,重处罚、轻教育,“以罚代管”,缺乏柔性执法制。因此,我局起草了《宝安区行政执法内部工作流程指引》和《宝安区行政执法内部工作流程指引图》,要求各执法部门开展柔性执法,建立违法行为容错及主动纠正机制,把拟处罚事项及违法后果提前告知企业,给予企业主动纠正机会,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
1.加强联合执法,促进综合监管。由街道牵头,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努力推进进一次门,查多件事。明确各监管部门的权责范围和执法依据,根据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形成合力,综合监管,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执法。
2.以检查减负松绑为重点,禁止不必要的检查和检查项目。坚持和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模式。随机抽查确定被检查企业、检查项目、检查执法人员,对检查结果及时对外公开。杜绝个别执法人员对某些企业选择性执法、针对性执法,吃拿卡要或打击报复,办人情案、关系案,实现执法检查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督促违法企业纠正违法行为。通过具体的制度设计,在行政处罚合法性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合理性,推动柔性执法。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若干规定》、《关于优化监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强调执法检查应当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为根本目的,以事故防范为导向和落脚点,促进社会、企业、群众安全生产意识提升,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监管,着重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对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及时查处,依法强制,严厉处罚。对制度、培训等可能间接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应先责令限期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改正的,不予处罚,逾期未改的,依法处罚。对部分轻微违法行为,可从侧重教育引导、强化执法社会效果的角度,在责令企业整改的基础上,依法不予立案处罚;对重大违法行为才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允许被纳管企业通过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前申请解除黑名单管理。
4.完善“黑名单”管理制度。区应急管理局修订了《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黑名单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提前解除安全生产黑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对重大违法行为才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允许被纳管企业通过积极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前申请解除黑名单管理。
(六)保障产业发展空间。2018年8月,我市出台了《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并同时公布了划定方案,涉及我区74.43平方公里,有效的保护了宝安工业用地。同时,我市出台了《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明确了产业用地先通过产业项目牵头单位遴选,再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公开的方式完成土地出让相关工作的土地供应程序,并对相关权利、义务,监管责任作了进一步明确。目前,我区已按照该办法实现了大族激光、鹏鼎产业项目用地供应。同时,对于出让期已满的地块,正在研究编制到期土地相关政策。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于2019年3月修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快城市更新工作的若干措施》(修订),提出拓展优化产业空间,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明确继续探索 M1+M0混合开发模式(“工改M1”类城市更新项目,可配置一定比例的M0建设用地)。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以自有物业或与国企、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等物业主体联合申报“改工”类项目用于扩大再生产。在满足公共配套需求的基础上,鼓励移交产业用地,支持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增强政府的产业空间保障能力,助力制造业企业发展。同时,对于涉及规上、国高等优质企业的工业园区开展城市更新的,要求申报主体加强改造必要性的研究,并在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申报时提交规上、国高企业意见和辖区街道办批准及区产业部门备案的企业安置方案,确保优质企业不流失。
(七)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一是结合我区产业特点和企业需求,组织宝安区企业参加22场境内外展会,其中境内展会7场(不含宝博会、智博会),境外展会15场。二是举办2018年宝博会、智博会。2018宝博会参展企业408家,吸引了来自全球58个国家和地区22.1万人次的专业观众前来参观采购,31宗项目顺利签约,投资总额达760.6亿元。2018智博会参展企业548家,共吸引来自48个国家和地区的210903人次到场参观采购,现场成交额人民币23.7亿,意向成交额人民币105.63亿。三是精心组织经贸交流活动,成功举办了6场境外经贸交流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区与欧洲、中东、非洲等国家的经贸合作交流。
(八)深入开展产业政策宣传。采取集中发布、专题解读、巡回宣讲、特色服务等措施,为企业提供及时、系统、精准的政策解读服务。组建政策宣讲团,成立由相关产业部门组成的政策宣讲团,共10人,团员以熟悉产业政策的业务骨干为主,科学制定政策宣讲内容,多角度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印制相关产业政策宣传册,印刷6项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约12000本,同时印制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配套扶持政策解读”简版折页共13000本,配套宣讲活动发放,实现宣讲企业的全渗透。开展多层次政策宣讲会,截至目前,共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配套扶持政策宣讲会40场,基本实现了全区域的覆盖。
最后,感谢您们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