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馆变更医疗机构类别名称主要负责人及诊疗科目的批复
深宝卫健医政〔2021〕199号
关于同意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馆变更医疗机构类别、名称、主要负责人及诊疗科目的批复
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综合)诊所:
你机构提交的变更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馆医疗机构类别、名称、主要负责人及诊疗科目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馆的医疗机构类别由“中医馆”变更为“中医(综合)诊所”。
二、同意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馆的医疗机构名称由“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馆”变更为“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综合)诊所”。
三、同意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馆的主要负责人由“宋钢”变更为“王岩”。
四、同意深圳市和顺堂医疗机构投资有限公司宝安天悦龙庭中医馆的诊疗科目注销中医科的内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妇科);儿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现核定诊疗科目为:中医科。
五、要求该医疗机构加强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依法办理医护人员的执业注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通过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六、请你机构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局换领该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深圳市宝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