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湾区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金湾区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
金湾区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
201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共同努力,拼搏进取,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喜人成绩,受到市政府和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表彰。为了进一步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更好地推动我区新一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条件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1.金湾区2012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对象:各镇政府,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用人单位。
评选条件: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开拓进取,务实创新,在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服务、开展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完善基层台帐、促进城乡失业人员就业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2.金湾区2012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各镇政府、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区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劳资管理人员。
评选条件: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就业政策,开创性地开展城乡统筹就业工作,在促进就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金湾区2012年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对象:各镇政府,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区创业(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工作领导小组(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创业点。
评选条件: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开拓创新,在政策宣传、创业培训、创业帮扶、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
4.金湾区2012年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各镇政府、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区创业(就业)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工作领导小组(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成功实现就业再就业的本区户籍的城镇失业人员或农村富余劳动力。
评选条件: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号召,开拓创新,在政策宣传、创业培训、创业帮扶、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以及失业不失志,能自觉提升自身职业技能素质,自主创业,并吸纳本地人就业,在失业人员或富余劳动力中起积极带动作用的个人。
(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1.金湾区2012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对象:区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政府、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社保金湾办事处及其下属社保所。
评选条件:积极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认真开展参保扩面工作,完成扩面任务表现突出。参选企业参保率达到100%。
2. 金湾区2012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全区各相关责任单位及企业领导及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积极宣传和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排忧解难,工作勤奋,成绩特别突出的个人。
(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1. 金湾区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对象:各镇政府,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服务站;区退管委成员单位,退管办。
评选条件: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市、区关于企业退管工作政策,积极开展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和相关活动,完成任务好,成绩突出。
2. 金湾区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各镇政府,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服务站,区退管办、退管委成员单位相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市、区关于企业退管工作政策,积极主动、扎实做好企业退管服务工作,成绩突出。
(四)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1. 金湾区2012年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
评选对象:各镇政府和区相关职能部门,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部门,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用人单位。
评选条件: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权益,积极预防和及时、妥善调处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成绩突出;用人单位守法意识强,招用工管理规范,劳动合同签订率为100%,社保参保率达100%,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 金湾区2012年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各镇、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人员;用人单位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劳动矛盾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权益,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成绩突出。
3. 金湾区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
评选对象:各镇政府和区相关职能部门,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仲裁部门,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评选条件: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权益,积极预防和及时、妥善调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维稳事件,成绩突出。
4. 金湾区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
评选对象:各镇、区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区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仲裁工作人员。
评选条件:认真宣传和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依法维护劳动关系双方权益,积极预防和及时、妥善调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信访维稳事件,成绩突出。
(五)基层队伍建设。
金湾区2012年优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
评选对象:各社区(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
评选条件:有强烈的工作责任感,能扎根基层、爱岗敬业,熟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精通业务流程,工作得到服务对象的一致认可。
二、推荐办法
各镇和区直职能部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推荐工作,分别由各镇和区相关部门自行组织。
三、表彰名额
表彰名额81名。(详见***1)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心工程,开展评选表彰活动是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镇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做好推荐评选的有关工作。
(二)已被市评为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为我区本次表彰的当然对象,不再列入本次推荐评选范围。
请各镇和有关单位按要求将推荐对象情况填入相应的《推荐表》,并于2012年3月13日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金湾区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金湾区2012年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3.金湾区2012年促进就业优秀工作者推荐表
4.金湾区2012年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5.金湾区2012年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6.金湾区2012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7.金湾区2012年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8.金湾区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9.金湾区2012年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10.金湾区2012年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推荐表
11.金湾区2012年维护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个人推荐表
12.金湾区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表
13.金湾区2012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维稳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14.金湾区2012年优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理员推荐表
14号—***关于印发《金湾区2012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工作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