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湾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珠金安委〔2012〕1号
各镇人民政府,航空产业园管委会,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金湾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业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区安委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林飞勇,联系电话:7260286,传真:7260386)
***:金湾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
金湾区201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开展2012年(第十一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以下简称《意见》)、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体内容,以落实区政府“二次创业”中心工作任务为重点,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至30日。
活动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全区重点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安全在心”有奖征文活动
1.活动内容:为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狠抓源头安全教育,营造从小讲安全,从我树榜样的安全氛围,以“安全在心”为主题,在全区中小学开展有奖征文活动,征文体裁和题材不限(除诗歌外)。
2.组织单位:区安监局、区教育局
(二)开展企业职工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内容:在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试题将在金湾信息网站刊登。各镇各单位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动员相关企业广大干部职工参加竞赛活动。各镇于将本辖区参加全区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决赛名单报区安监局。
2.组织单位:区安监局、区总工会、各镇
(三)开展安全生产送宣传教育下基层周活动(至)
1.活动内容:6月份第一个星期为安全警示教育周。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要结合本行业、本辖区安全生产特点,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商贸市场、建筑施工、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由安监、司法、教育、公安、交警、工会等部门(单位)分别印制不同内容的安全常识宣传册,按照职能职责,分别到企业、学校、社区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和光盘、设置宣传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安全自救互救和防范技能。
2.组织单位:区安监局、金湾交警大队、金湾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教育局、住建局等部门及各镇政府。
(1)区安监局牵头,金湾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和各镇参加深入企业开展宣教活动;
(2)区住建局牵头,区安监局、金湾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和各镇深入施工单位开展宣教活动;
(3)区教育局牵头,区安监局、金湾交警大队、金湾公安分局防火监督大队和各镇深入学校开展宣教活动;
(4)各镇牵头,深入社区开展宣教活动。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1-15日)
1.活动内容:按照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在6月份第二周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区直有关部门和各镇街要结合实际,在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和道路交通及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
2.组织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镇政府。
(1)区应急办牵头,组织辖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2)区安监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等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3)区教育局牵头,组织各学校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4)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各施工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五)开展安监执法队伍大展示大比武大培训周活动(6月18-22日)
1.活动内容: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安监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组织全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集中演练展示活动(各镇安监站人员,统一着装,执法车辆和装备),并全程录像制成光盘。同时,组成安监执法代表队,参加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系统业务大比武活动。主要围绕理论考试、法理应用、技能操作和文书制作四个方面,着重检验执法人员掌握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现场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和填制执法文书的能力,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同时,本周还将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决赛)活动,并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2.组织单位:区安监局。
(六)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周活动(6月25-29日)
1.活动内容: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在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集中组织执法行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2.组织单位: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
四、企业活动安排
各企业除参加国家、省、市、区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做好对各辖区、各行业企业督促检查。重点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活动。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商贸市场等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以贯彻落实***23号文和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要内容,在企业内部逐条检查、逐条核实,查漏补缺,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贯彻落实***23号文要求,在企业内部开展技术装备达标、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开展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培训,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实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企业职工对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采取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等形式,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四)开展全员岗位安全培训活动。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全体职工结合岗位工作需要,通过自学或集体组织学习等形式,开展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基本常识和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全员培训活动,并将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安全培训档案。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督促,并将各企业培训情况汇总逐级上报。
(五)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围绕主题,以开展各种活动为手段,组织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加。通过竞赛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六)开展“零事故”目标管理宣教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从企业决策、中层管理到车间、班组,一直到每个生产岗位,采取寓教于乐、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等形式,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宣教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集中排查和消除一批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实现“零事故”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开展“二次创业”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和经费投入,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作联动,突出重点。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监督和协调作用,围绕活动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重点抓好“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和企业安全班组创建、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社区创建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大的作用,加强与媒体联系协作,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活动主题,制作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传播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四)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各镇、各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按照活动要求,结合自身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镇、各活动牵头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分别于和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