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洲区教育局再次召开民办教育机构消防安全整改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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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民办教育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校园消防安全责任,确保校园安全稳定,香洲区教育局在对全区230多所民办教育机构进行了消防证真伪验证、消防验收布局及面积核对、多次现场消防督查及召开消防整改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又于12月17日下午,在区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再次召开了香洲区民办教育机构消防安全整改工作会议。香洲区教育局局长张海军、副局长黄碧溪出席了会议,香洲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以及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27所民办教育机构法定代表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香洲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李锦英同志主持。李锦英主任阐明了召开本次消防安全整改工作会议的目的和意义,并对消防安全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香洲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李执政同志通报了香洲辖区部分民办教育机构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并就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作了具体分析和整改指导。
会上,香洲区教育局副局长黄碧溪同志对消防安全整改工作作了部署。首先,黄碧溪副局长根据一些校园消防事件案例分析了校园消防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源。然后,一一通报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民办教育机构的整改进展情况,针对各自存在隐患情况提出具体整改要求。最后,解读了《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未办理消防验收的单位于2011年1月底前完成整改。
最后,香洲区教育局局长张海军同志作了讲话。张海军局长在充分肯定了黄碧溪副局长对消防安全整改工作的部署后强调,消防安全工作是民办教育机构不可忽视的安全工作,为确保师生安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民办教育机构必须迅速落实整改。为此,张海军局长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民办教育机构的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将确保校园安全作为办学的首要条件。只有在校园安全的基本条件保障下,教育教学工作才能正常开展,教学理念才能得以实施,教育机构才能健康稳步发展。二是切实抓好校园消防安全整改工作的落实。在定期安全大检查和日常安全督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我局必定下发整改通知书,各相关单位必须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三是多想办法,心要细,尽心尽力地把消防安全整改工作做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教师要管理到位、引导到位;要多观察分析社会上各种安全事件案例,吸取经验教训;要用低成本的安全整改投入来保障和消除高代价的责任事故;要注意分清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逐一击破;要遵循规则,按要求办事,用心将存在消防安全问题切底整改,为创建“平安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陆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