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物业办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罗湖区物业办严格按照区委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突出抓手,将党史学习教育落实落细到化解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上来。
一是高度重视群众诉求,迅速行动取得实效。2021年2月,有群众反映其已拆赔物业仍在其名下,导致其出售、购买房屋不能按“唯一住宅”享受税费优惠。区物业办了解到群众的诉求后,立即组织产权部同志研究解决办法,积极协调规划国土和税务部门,在不到3个月时间,为群众办理完成多缴纳的十余万元税款的退款工作,得到了群众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认可。
二是立足政府物业实际,推进民生项目落地。一方面,收回到期物业调配用作民生项目用房。碧波小学综合楼物业已通知租户收回移交学校做教育用途使用。截至6月30日,区物业办自有经营性物业累计收回用作街道、区直单位党建基层基础和社会民生建设用房共6万多平方米。另一方面,通过租赁社会物业的形式满足民生用房需求。租赁邮政大厦作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红色村党群服务中心用房、租赁渔民村渔丰大厦2楼作为渔邨社区工作站办公场所工作。
三是立足长远,为民生建设物业拓展增量。通过城市更新配建项目配建物业弥补我区民生用房不足的短板,截至6月30日,区物业办已接收开发项目(包括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的公共配套用房共4万多平方米,开发项目(包括城市更新项目)已配建未移交公共配套物业超过30万平方米,这些物业将在未来几年建成投入使用,将为我区民生建设提供强劲的物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