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
各基层党委、工委,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处以上单位:
《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办公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着力优化网络环境
1.持续开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积极协助上级部门加强对以网络和手机为载体的文化产品的监管,及时屏蔽和清除违法不良信息。规范网上支付平台,依法严厉查处为淫秽色情网站提供代收费服务的服务商。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罗湖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文化局、罗湖工商分局。
2.强化日常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强网上义务监督队建设;积极开展绿网志愿者行动、净化网络保卫孩子——万名母亲网络护卫行动;罗湖电子政务网和罗湖社区家园网等区重点网站要完善接受网络举报功能;发动群众利用各种举报渠道参与网络信息监督,及时清除违法不良信息。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罗湖公安分局、区文化局、区科技局、团区委、区妇联。
3.协助市相关部门推广绿色上网软件,推行绿色上网业务,推动网吧、学校、家庭全面安装安全管理系统和绿色上网软件。
责任单位:罗湖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妇联。
4.大力弘扬“文明办网、文明上网”。积极配合市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迎大运,共建和谐文明网络”、网络原创歌曲大赛、网络百科创作大赛、“十大阳光网络少年”评选等网络文化活动;继续推进罗湖社区家园网建设,打造文明和谐、富有责任感和建设性的网络社会;加强中小学网络文明教育;发挥12355义工服务热线的作用,帮助未成年人解除网瘾。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罗湖公安分局、区文化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
二、加大网吧管理力度
5.合理规划我区网吧布局,解决街道、社区和大型工业区网吧数量偏少、布局不均衡等问题;严把网吧审批关;优化网吧市场结构,推动网吧行业朝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发展。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网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组织开展网吧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依法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利用网吧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淫秽色情等违法有害信息行为,网吧超范围经营和出租、出借、转让、买卖营业执照、许可证行为。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罗湖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罗湖工商分局,区网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7.落实网吧社会监督制度。进一步发展壮大由“五老”和“义工”组成的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建立健全区一级文化市场协管员制度;完善网吧投诉举报平台,形成一套功能齐全、职责明晰、全社会参与的网吧社会监督体系。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关工委、团区委,区网吧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三、大力整治不良广告
8.不断健全广告审查提示、违法广告通报、公告等制度,严厉打击、整治各类虚假违法及不良低俗广告。
责任单位:罗湖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四、进一步整治出版物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
9.深入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及时查处有损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游戏软件、音像制品、“口袋书”图书、卡通画册等不良出版物。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文化市场管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0.严格执行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一律不得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网吧的规定。加强对中小学校周围***投注站点、***专营场所的监管,严禁向中小学生出售***。
责任单位:区文化局、区民政局、区体育局、区教育局、罗湖公安分局、罗湖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
11.组织开展全区净化学校及周边社会文化环境专项行动,突出抓好学校周边网吧等经营性文化场所、非法出版物、违规经营、治安、交通、消防等六个重点,着力整治学校周边文化、经营、治安、交通秩序,整治学校及周边消防隐患。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2.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法制教育,深入推进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校园”、“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考评工作,不断优化校园环境。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罗湖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团区委、区关工委。
五、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
13.大力实施少儿文艺出版精品工程,组织创作生产优秀少儿歌曲、动漫、网络游戏、影视片和出版物等。加大对相关企业和项目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推进网络先进文化建设;利用“深圳读书月”等平台,开展各类未成年人阅读文化活动,加强对优秀少儿文化产品的宣传推介。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文产办)、区文联、区科协。
14.大力开展未成年人道德教育活动月、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学校艺术展演季、“龙腾中华”文化系列、科普大篷车进学校、迎大运构和谐百万市民健身汇演等一系列德育主题活动和文体活动。鼓励和扶持学校文学艺术社团的发展;积极推进国学教育,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科技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文联。
15.坚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益性文化设施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其对未成年人的德育作用。罗湖图书馆要不断丰富少儿图书馆藏,满足不同类型少年儿童的阅读需求。各街道分馆和社区图书馆要为少年儿童提供阅览场地和少儿读物。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局。
16.加强学生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和校外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规范管理。加大对校外活动场所的扶持力度,坚持校外活动场所的公益性原则。进一步挖掘、发挥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功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等公益性文化服务。加强青少年校外教育,完善校馆联系制度,丰富充实未成年人的课外生活。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团区委、区妇联。
17.推进社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继续推进社区“四点半学校”(学生作业室)建设;实施固本强基社区建设项目;总结推广“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的做法,逐步推广以社工为主体的社区家庭综合服务中心项目。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文联、各街道办。
六、加强领导,完善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长效机制
18.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参照全省、全市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的组织架构,成立全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协调小组,以及网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两个专项行动组。健全督促检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支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因素的变化趋势,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健全自律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以及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引导网吧、网络、出版行业的从业人员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健全综合治理机制,运用教育、法律、行政、技术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实现对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管理。健全“媒体监督社会、社会监督媒体”的双向监督机制,形成民主、良性、互动的局面。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育局、罗湖公安分局、区文化局、罗湖工商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各街道办。
(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为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