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梁汝泮副主任对各镇街道及部分区直单位的创建法治区工作进行检查
9月9日至24日,香洲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创建法治区活动办公室主任梁汝泮,带领区创建活动办公室有关人员,对全区9个镇、街道和区城管局、教育局、民政局、检察院等区直属单位的创建法治区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主要了解各单位在7月31日区召开创建活动动员大会后,创建工作的开展情况,收集各单位对创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如何做好创建工作进行指导。
区创建办的同志听取了各单位关于本单位开展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区创建法治区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全区各镇、街道和区直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为我区创建活动开了个好头。各单位8、9月份的创建工作,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领导有力。各单位都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成立了办公室和创建活动联络员。二是各单位基本都制定本单位的创建工作方案。各单位根据区里的8月份工作安排,制定了本单位的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规定了创建活动的工作目标、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并就创建活动工作的方法和步骤进行了详细的安排,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间。狮山、湾仔、拱北、香湾、前山等单位的工作方案相对较细较实,狮山街道还制定了8—12月份的工作台帐,考虑较细,工作有创新。三是进行了宣传发动。大部分单位在8月底、9月初召开了本单位的创建法治区工作动员大会,对开展创建活动作了全面部署。梅华街道办事处制作了一期创建法治区宣传发动海报,并打算采取在体育中心等大型公共场所组织宣传活动、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四是能及时向区创建办报送有关材料、信息。湾仔、拱北、区民政局报送工作做得较好,及时且材料充分、质量高。五是措施得力,亮点较多。如拱北街道办事处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办事处管理制度、办事制度及社区居委会各项制度比较健全,而且编印成册,依法治理工作档案制作规范。湾仔街道办事处率先引入ISO9000认证标准,推进规范化管理建设。梅华街道办事处通过正在创建的梅华社区网,密切街道、居委会、居民和物业公司的联系,把民主自治与社区管理结合起来,是一个有益的尝试。
梁汝泮副主任在检查中,根据各单位的情况分别进行了指导。他强调,创建法治城市的试点工作是一个新任务,需要我们探索和实践。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扎实工作,才能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他对最近一个时期,各单位开展创建法治区工作提了几点意见。一是做好创建的日常性组织工作。要通过一定的形式,促进创建工作的落实。况且,日常组织工作肯定是将来考评的项目。二是要管好自己的队伍。要让本单位的所有人员认识到,目前开展创建法治区活动,每一个人时时、事事必须有法治意识,保证队伍不出问题,工作不能失误。三是要进行本单位职能范围内法律规范的梳理。系统归纳,方便工作使用。同时要将本单位的办事流程和规则与上级的法律法规进行对照,凡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改正。四是要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和业务开展好创建工作,要做到每一项工作都依法开展。五是在创建工作中一定要突出本单位的特色,培养自己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