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供应商投标注册履约保证金退还事项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向企业收取保证金的通知》(深府函﹝2016﹞243 号)等政策文件的规定,现就办理供应商投标注册/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件(需加盖有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财务专用章);
2、关于退还投标注册/履约保证金的申请书;
3、供应商注册卡(如有才需提供)。
二、注意事项
1、如收据遗失,请带好单位证明到我中心查询收据编号,登报申明遗失作废,然后将遗失声明提交我中心(注:申明处需加盖公司公章);
2、如注册卡遗失,与收据遗失同样处理;
3、退保申请书详见***模板;
4、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755-82231873。
特此通知。
***:***1: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模板.doc
***2:退还协议采购履约保证金申请书模板.doc
深圳市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罗湖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2017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