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香洲区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珠海市香洲区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16日在珠海市香洲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珠海市香洲区审计局局长 陈 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香洲区2017年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区审计局对香洲区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香洲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事项,坚持新发展理念和“三个区分”原则,全面落实审计改革年要求,全力推进绩效审计工作,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全覆盖职责。重点审计了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存量资金、政府性债务、国有资产管理、国有资本经营、专项资金、民生实事项目和重大工程管理等方面,着力发挥审计在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风险、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资金效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区提升主城区品质、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
香洲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17年财政预算总收入112.45亿元,同比增长52.5%,剔除三套预算之间调入调出重复因素,财政预算总收入93.79亿元,同比增长30.0%;财政预算总支出111.48亿元,同比增长54.0%,剔除三套预算之间调入调出重复因素,财政预算总支出92.84亿元,同比增长33.6%;收支相抵,年终结余0.97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7.96亿元,总支出87.03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4.39亿元,总支出24.3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0.10亿元,总支出0.10亿元。政府性债务年终余额5.38亿元,主要用于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一般债务融资4.88亿元,专项债务0.5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和各预算单位认真执行香洲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财政预算,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2017年,区财政局组织各预算单位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为总目标和总要求,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章立制,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多措并举激发活力,财政保障能力平稳增长。建立健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挖掘收入潜力,坚持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多措并举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6.81亿元,同比增长1.2%。落实执行上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统筹安排各级财源。合理运用政府债务增加财力,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聚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重点领域支出统筹兼顾。进一步压缩一般性行政支出,2017年一般性行政支出同比口径下降6.4%。以民生为先,教育、卫生等九项民生支出48.9亿元,同比增长27.7%。其中,着力打好扶贫攻坚战,对口扶贫资金支出0.62亿元;持续提升城市功能区品质,美化市容市貌支出12.8亿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专项资金支出4.5亿元,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强全口径预算和零基预算管理,促进预算编制精细化,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试行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改革。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多措并举加快支出进度,合理控制库款规模。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继续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
——整改工作逐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对于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2个问题,有关单位按照审计要求认真组织整改,大部分问题已及时完成整改,个别问题按计划将在后期继续推进整改。已完成整改相关问题涉及资金1.37亿元,各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共计29项,进一步提升了我区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的水平。
一、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审计
审计重点抽查了区财政局组织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从审计情况看,区财政局组织各预算单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强财政和政府债务管理,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关键领域环节投入,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决算草案编制比较规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 部分预算单位应缴财政款346.76万元未上缴财政。
截至2017年底,垃圾处置费、保洁费、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应缴财政资金共计346.76万元仍滞留在各单位账户上,未上缴财政。
2. 结转2年以上财政结余资金共计9780.33万元未上缴国库。
截至2017年底,结转2年以上财政结余资金共计9780.33万元未上缴国库。其中,8115.15万元滞留财政专户,1665.18万元滞留各单位账户。
3. 部分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信息内容不全面、不完整,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完善。
一是17个预算单位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数据或说明不完整;5个预算单位的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示部分表间同口径数据不一致。二是***个预算单位的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数据或说明不完整;43个预算单位的2017年部门预算数据或说明不准确;20个预算单位的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部分表间同口径数据不一致。三是信息公开栏目未按要求编制目录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不便于公众查阅监督。
(二)财政绩效管理情况审计
审计重点抽查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的绩效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工作,发挥预算支出进度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总体财政绩效管理情况良好。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1.部分预算执行率偏低,未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2017年香洲区本级预算中有108项预算执行率低于60%,涉及资金24218.62万元。审计抽查发现,除客观原因外,各预算单位普遍未将项目实施周期与预算支付周期进行匹配,项目调整时间进度后未及时向区财政局申请调整该项目的经费预算。
2.部分科技研发项目未按合同时间及时进行验收,难以评估财政资金效益。
截至2018年5月底,16个区级科技研发项目逾期验收,21个区级科技研发项目已到期尚未验收。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抽查了127个预算单位的预算项目资金、政府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和考核力度,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各预算单位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基本能够按照预算批复的项目计划和资金用途执行各项开支,部门预算规范水平进一步提升,支出方式、内部决策程序总体规范。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个别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单位的资质不符合规定
个别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在投标前参与了项目设计工作,不具备投标资格。涉及2个街道办事处的2个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分别为159.86万元、112.65万元。
(二)部分预算单位采购合同签订不符合规定
8所学校合计113份合同由单位其他人员在未获得单位负责人书面授权的前提下签订。
(三)重复支付2个月物业管理费
2017年个别街道办事处与物业管理公司前后两次签订了两份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两份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期限存在2个月的重复结算期,重复支付物业管理费20万元。
三、重点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抽查了产业扶持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产业扶持资金基本上按预算计划、用途予以分配和拨付,项目申报和审核程序基本规范,产业扶持政策得到落实,支持了我区创新驱动发展,总体管理情况良好。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同一项目重复申报补贴
个别科研项目以不同公司名义先后分别从两个主管部门申报香洲区产业补贴,涉及资金158万元。
(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部分企业不符合奖励条件
个别主管单位未按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对申报奖励企业资格把好审核关,未严格复核第三方行业协会资格审核的结果,造成不符合条件的2个企业获得补贴奖励资金55万元。
四、民生实事及重大投资项目管理审计
审计重点抽查了2017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和重大政府投资项目中的海滨泳场改造提升工程(三期)、凤凰山公园(香山湖段)综合整治及景观工程海天驿站(绿道)改造提升工程等28个项目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各工程项目基本能按相关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申报资料不齐全造成项目进度滞后
4个政府投资项目因前期申报资料不齐全造成进度滞后,涉及项目计划投资额95710.99万元。如个别医院改扩建项目因设计方案不科学,导致项目进度滞后9个月;老旧社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因可研资料未及时按要求修改上报,造成可研审批阶段进度滞后177天;个别泳场改造提升工程因资料不齐全造成前期可研、概算阶段批复进度滞后82天;个别公园综合整治及景观工程因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造成预算阶段进度滞后77天。
(二)前期规划报批手续未办理造成进度滞后2个月
个别驿站(绿道)改造提升工程因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前期用地、海域使用权手续,开工后被勒令停工补办手续,造成工期滞后2个月,涉及项目计划投资2268.42万元。该项目已于2018年5月1日交付使用。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问题
1.个别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的部分回填砂工程计量依据不足。
个别小区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过程中有部分管道采用原土回填,共计12000m3的中粗砂存在进场记录资料不完善,涉及资金228.57万元。
2.个别小学项目招标文书工程量清单漏项。
个别小学项目招标预算编制中未计取主入口大门钢骨梁、钢骨柱部分的预算,造成招标工程量清单漏项,涉及工程预算40万元。
3.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要求监督现场质量,潜在质量隐患。
个别公园综合整治及景观工程的污水管沟槽施工过程中,在前一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的情况下,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已完工的部分管道工程未见监理签署的检验批。监理单位未按合同要求对现场质量进行监督管理,潜在工程质量隐患。
(四)部分限额以下项目投标人互为关联不符合规定
4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在招标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同一项目的投标人之间互为法人代表、股东或监事的关联关系,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关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规定。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审计对香洲区2017年度财政、金融风险和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和金融部门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补充财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香洲区财政、金融风险管理水平良好。审计发现以下问题:
(一)创业投资基金出资比例不合规,未开展投资业务
个别创业投资基金中,区属国有创业投资公司认缴出资占比32.89%,超过30%的比例规定。同时,该基金截至2017年底仍未落实社会出资人,一直未开展投资业务。
(二)未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绩效评价制度
香洲区2014年至2015年拨付个别创投公司15000万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2016年至2017年共投资7个项目合计9600万元,但该基金管理缺少绩效评价制度、年度综合评价分析和检查机制。
对本报告反映的审计发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下一步,区政府将认真督促整改,并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六、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
(一)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进一步推动零基预算改革,逐步完善项目库建设,做好预算项目储备,择优遴选项目。继续推进专项资金整合,厘清各类资金覆盖边界,科学统筹调配财政资金。不断推进中期财政规划工作,将滚动计划与年度预算编制衔接,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落实项目主体责任,完善项目资金问效机制
各预算单位应强化财政资金支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项目绩效管理水平,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围绕绩效目标履职尽责,确保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区财政局应进一步做好绩效评价宣传培训,扩大绩效管理覆盖面,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考核,及时完成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三)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定期盘点清查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存量、权属及使用情况,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优化资产配置,明确责任,确保对国有资产登记核算准确、账实相符,真正做到资产管理权责一致;完善固定资产交接管理制度,规范人事变动或固定资产使用权发生变化时,确保固定资产权责同时交接,确保家底安全完整,减少资产流失的风险。
(四)强化基建项目管理,有效发挥项目社会效益
进一步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强对重大投资项目工程和资金监管,切实执行工程招投标、工程设计、监理和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和合同支付工程资金,保证工程建设规范和资金的安全。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及时有效发挥项目完成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五)完善金融扶持政策,规范运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准确把握金融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我区金融扶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强化项目科研论证,规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完善投资绩效评价体系,及时评价运作绩效,确保投资达到预期效果,促进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六)扎实开展整改工作,不断完善法治财政建设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和各预算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深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及时化解矛盾突出问题;同时也要梳理工作流程,抓好关键内控环节管理,完善制度和工作机制,堵塞漏洞,有效防范各种财政风险,促进法治财政的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效率大提升”的要求,深化改革、锐意进取,恪尽职守、奋发有为,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为我区助力全市实现“四个走在前列”“四个继续成为”等新使命新任务,当好新时代珠海“二次创业”主力军,开创香洲区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