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80318号办理情况的函
尊敬的胡桂梁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留特区内唯一幸存完整古村湖贝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与推动下,湖贝片区已于2013年批准列入全市城市更新计划,目前专项规划方案经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并于2017年完成了30天的规划草案公示。
二、湖贝村内怀月张公祠建于清朝嘉庆九年(1804年),是湖贝张姓家族为纪念该村开基之祖张梦璧所建。据反映该址曾被用作省港大罢工工人接待站,后为省港大罢工工人纠察队深圳支队队部,是省港大罢工旧址。湖贝旧村内部环境差,现状建筑建设标准低,片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尽管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登记表》,怀月张公祠尚未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但我区对这百年古建筑(清、民国)的保护仍十分重视,区领导多次调研,听取各方意见。区城市更新局多次邀请不同专业领域及层面的社会专家调研湖贝规划和旧村保护方案。历版的专项规划方案均对湖贝旧村包括“怀月张公祠”的保护范围内的老建筑进行了完全保留,并在此基础上对湖贝旧村南坊三纵八横格局均予以了保护。2016年6月,马兴瑞省长调研湖贝统筹片区,经过实地走访,省长提出了对湖贝旧村改造应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原则。为积极落实上述原则,湖贝片区规划方案经过多次专题研究及专家研讨、论证。方案得到了中国科学院、工程院两院院士吴良镛先生的认可,吴老院士认为该方案体现了“积极保护、整体创造”的规划思路,体现了文化传承、城市更新、村民利益等多方共赢。
三、市规划国土委与原市文化局联合组织编制了《深圳市紫线规划》,划定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街区、优秀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需要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根据规划一张图综合管理系统(2012 版),罗湖区湖贝村怀月张公祠已纳入紫线范围,紫线代码为 LH-01-D,保护范围约3600平方米,自文物本体建筑外墙向四周各延伸20米。保护要求:保护范围内,禁止与保护建筑无关的建设,为保护建筑维护、修缮、配套而进行的建设工程,必须经文物、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建设控制地带约6918平方米。自保护范围向西、北各延伸30米,向东延伸至翠园路,向南延伸至湖贝路。
四、依据罗湖区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第62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的规划方案,湖贝旧村原址保留范围约1万平方米(含怀月张公祠),风貌营造范围约1.3万平方米,原址保留范围完整保留中部三纵八横、张公祠及西侧旧村,重点保护以张公祠为核心的古村整体格局以及品质较高的传统风貌建筑。风貌营造范围重点对分散的传统风貌建筑,通过保护性异地迁建的方式整合于营造范围内,并梳理街巷空间。方案不仅按紫线要求落实了怀月张公祠的保护,还从较大范围对湖贝旧村南坊三纵八横格局予以了保留。
五、2018年2月12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我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录,怀月张公祠在该名录中。市规划国土委已将湖贝南坊纳入历史风貌区备选名录中,未来将公布为深圳市历史风貌区进行保护。同时,经请示市文物办,市法制办已确定于2018年牵头组织开展《深圳市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条例》调研,下一步我区将积极配合市文物局做好调研工作,通过地方立法调研,加快推进文物保护地方立法工作,提升我区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推动我区历史遗迹保护工作更上一台阶。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关注和支持!
此函。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5日
(联系人:黄光伟,联系电话:25666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