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及《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福府办函〔2018〕31号)要求,加快推进我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现状分析及思路目标
根据《***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以及国家、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社会广泛关注的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的公开工作。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的外,重点公开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等信息,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等工作,覆盖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环境保护领域各个环节。坚持依法依规,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事项,增强公开实效,使社会公众享有更多的环境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
(一)大气环境信息、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在政府网站定期发布福田辖区监测点位空气质量数据;在政府网站及利用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责任部门:环境监督管理科、环境保护监测站、环保和水务宣传教育中心)
(二)水质环境信息。在政府网站按季度公开福田辖区河流水质状况信息。(责任部门:环境保护监测站)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要求,在政府网站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等信息。(责任部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四)重点污染源监测信息。在政府网站按季度发布福田辖区重点工业废水污染源监测信息,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责任部门:环境保护监测站)
(五)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信息、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信息。加大污染源“双随机”检查监管和各类环境执法专项行动的公开力度,在政府网站定期发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信息;在政府网站及利用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及时通报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信息。(责任部门:环境水务监察队、环保和水务宣传教育中心)
三、组织保障和监督考核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好统筹安排,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形成常态化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二)畅通投诉渠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环境保护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强化监督问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强化激励约束,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福田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