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2年度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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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22日发表
福田、罗湖、盐田、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宝安、龙岗区卫生局,各区教育局,光明、坪山、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大鹏新区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1-2012年,全市托幼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广东省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等相关法规,卫生保健工作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为了表彰先进,总结经验,推动全市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发展,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教育局决定授予深圳市第一幼儿园等151个单位为2012年度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努力,再接再厉,为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做出更大贡献。
***:2012年度深圳市卫生保健优秀幼儿园(151个)
市卫生人口计生委 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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