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竹银水源工程移民新村建设及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配套项目的批复
珠发改建〔2010〕97号
关于珠海市竹银水源工程移民新村建设及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配套项目的批复
市水务建设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珠海市竹银水源工程移民新村建设及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配套项目可研报告重新申请立项的请示》(珠水建中心[2010]66号)收悉。按照《竹银水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纪要》(2010年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6号)以及市政府PX20100997号办件的要求,同意你中心建设竹银水源工程移民新村及征地拆迁移民安置配套项目。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竹银水源工程移民新村工程为移民新村场地地基处理、统建房屋、新建新村道路、供水、排水、供电等其它附属设施,移民户房屋建筑、公寓楼建筑以及公共建筑等工程总建设面积为31986㎡。征地拆迁移民安置新增项目主要包括专项解决竹银水库移民安置后续问题、处理征地区和移民安置区历史遗留问题等。
二、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在水利厅《关于珠海竹银水源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粤水建[2008]331号)批复的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费用核定的概算之上,增加投资16244万元。请进一步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尽量减少政府不必要的支出。
三、其他相关手续请按照《竹银水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纪要》(2010年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第36号)及有关规定办理。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严萍,联系电话:2254918、137****5717)
主题词:经济管理 项目 立项 批复
抄送:市海洋和农渔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