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活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水运企业: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开展全国水运系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活动的通知》(粤交工函〔2011〕2082号)和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水运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活动方案〉的通知》(珠交字[2011]367号)要求与部署,我市水运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活动现已进入评选阶段,为确保评选工作有序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珠海市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评选工作小组,组长:许强(市水运处副主任),副组长:陈光平(斗门区交通局副局长)、曾开(金湾交通管理总站副站长)、潘建文(市水运行业协会秘书长),成员:温晓群、张健辉、叶仕光、卓晓燕、王季文、李惊雷。
(二)各水运企业分别成立2012年水运企业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评选领导小组,负责企业内部的评选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好评选、审核、推荐上报工作。
二、评选标准
(一)安全优秀船舶考核标准
1.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规定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并进行验证;对重大隐患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2.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专(兼)职救援队伍;配备充足的应急救援器材,定期进行检验,功能完好;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高能力。
3.当一次安全员。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安全员值班职责,排好安全员轮班表;建立安全员值班台帐和有关安全生产问题处理台帐。
4.安全生产培训。制定培训方案,认真实施对从业人员的“双基”安全生产培训,做好新进人员上岗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做好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的安全培训;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所持证件均为有效期内。
5.举办研讨会,做好会议记录,整理意见建议。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
1.企业有行政、工会领导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
2.有详细的活动方案、考评办法,组织工作完善;
3.活动期间无任何责任事故、无违章行为;
4.能充分调动职工参与热情,所属船舶全部参加活动;
5.及时上报各阶段活动情况;
6.组织开展的“五个一”活动,有影响、有创新,成效突出,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各参赛企业的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考核标准,对参赛船舶严格按照《2011年全国水运系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活动优秀船舶、班组考核标准》进行逐项对照考核、评选。
(二)推荐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的办法,进行层层上报;对不按时上报的作为放弃评选。
(三)各参赛企业在做好参赛船舶评选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总结此次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活动”为主要内容的“船舶安全竞赛”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在竞赛期间取得显著成绩,无发生任何生产事故,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圆满完成生产任务的船舶,给予表彰。
(四)各参赛企业须填报或自评打分《2011年全国水运系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活动优秀船舶、班组考核标准》(***1)、《2011年全国水运系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活动优秀组织奖评选标准》(***2),并上报活动总结和推荐候选“安全优秀船舶”名单报告,于4月20日前报市竞赛评选办公室。联系人:温晓群,联系电话:2515103,传真电话;2513298或2266082。
四、申请参与全国评比
市竞赛评选办公室将各参赛企业上报“安全优秀船舶”、“安全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候选名单进行考评,评出珠海市“安全优秀船舶”、“安全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其中“安全优秀船舶”、“安全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的考评分值按《2011年全国水运系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活动优秀船舶、班组考核标准》达到95分以上的向省厅申报参与全国评比活动。
对在安全生产“双基”建设“五个一”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将优先考虑推荐其参加全国“金锚奖”评选。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