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关于红花岭至赤坳水库连通工程引水渠项目占用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的公示
深圳市大鹏半岛水源工程管理处申请红花岭至赤坳水库连通工程引水渠项目规划选址。该项目为市政公用设施类项目,属于大鹏半岛水库群开发利用工程(第一期-坪山片区)的一部分,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矩形钢筋砼箱涵(BXH=3.1*2.45m)引水渠,总长约为1.33km。经核,该项目拟选址范围内约有24045.94平方米用地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内。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第十条规定,现对该项目建设用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公示时间为2015年3月28日至2015年4月26日。详细情况可登录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szpl.gov.cn查询。公示期间,如对该建设项目用地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特此公示。
联 系 人:王艳华
联系电话:28297840;传真:28297911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龙坪路6号市规划国土委坪山管理局
邮政编码:518118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坪山管理局
201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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