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关于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个案调整公示的通告
为方便市民公交出行,加快推进配套公交综合车厂建设实施,拟将[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07-02、07-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对[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07-02、07-03地块进行调整。规划调整方案如下:07-02地块用地面积减少1492平方米,分成两块:07-02-01,用地面积2881平方米,07-02-02,用地面积9663平方米;07-03地块用地面积由16510增加至19922平方米,其西侧规划水域相应减少,其余指标不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2016年11月26日-2016年12月25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调整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形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通告自公示之日起,我局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可登陆下列网站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华管理局
(http://lh.szpl.gov.cn/)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23335749 传真:23335701
***:[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项目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市规划国土委龙华管理局
2016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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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新城核心地区]法定图则项目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