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20个社区通过绿色社区初审
记者17日从区环保局获悉,宝安区2009年“绿色社区”初审考核小组日前对申报创建“深圳市绿色社区”的全区各社区进行初审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及档案、现场考察等形式,并根据绿色社区赋分标准和方法对申请单位的基本条件和各项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全区共有20个社区在这次考核中脱颖而出,顺利通过了初审,准备迎接月底深圳市组织的“绿色社区”最终评审。
按照《深圳市绿色社区考核标准》规定,要成为“深圳市绿色社区”,必须是辖区内环境优美、适宜居住创业、居民环保意识强的绿色家园,具体包括居民对社区环境满意,无生态破坏和污染扰民问题;建立垃圾分类系统,实行可回收物质再利用,有毒有害废弃物妥善处置或贮存;可绿化面积达到100%,绿化有专人养护并保持完好;社区商场、酒店、菜市场积极宣传绿色消费,销售贴有“环境标志”的绿色产品;社区居民养成良好节约资源的习惯,使用清洁能源,尽量使用太阳能;区内设有寓教于乐的环境文化设施等。(来源:宝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