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委托开展社会企业的认定及管理课题研究招标公告
一、项目背景
社会企业作为商业与公益结合的创新理念,在中国已开始逐步发展,并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在世界范围内尚没有形成统一的定义和标准,在我国也处于探索式发展阶段,国内学术和实践领域对于社会企业的认知仍有很大争议。为了对深圳本地的社会企业环境与政策发展可行性进行较为科学系统的研究并提出具有前瞻性的政策建议,为今后推动社会企业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提供有力参考,我局拟开展社会企业的认定及管理课题研究,针对我国社企面临的主要挑战做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针对各国政府推动社会企业的相关政策做比较研究,针对政府与民间两个维度支持社会企业的定位、分工、优劣做比较研究,形成一份具有前瞻性的社会企业环境与政策发展可行性报告。
二、项目内容
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民政局签订《深圳市民政局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本课题研究工作,形成课题成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第一,导论。这一部分将总体性的概括本次研究的背景与目的,提出研究思路以及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
第二,社会企业研究综述。这一部分将介绍社会企业的概念与发展历程,并且展示社会企业在国际与国内的不同发展状况。具体将分为以下几个方向:
(1)世界各地定义及界定框架。重点整理与研究以英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社会企业、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社会企业、以香港和台湾为代表的混合型社会企业、以及国内以中国慈展会社会企业认证为主的中国特色社会企业。
(2)各国社会企业法律形式及政策支持。由于各国的历史传统、社会条件以及对社会企业理解的不同,各国创制的新的法律形式各有区别,本部分将分析各国对社会企业的立法进程、认知形式以及资格认定。
(3)中国社会企业发展现状与挑战。这一部分我们将讨论国内社会企业形态,社会企业政策环境与发展现状,重点分析顺德、成都、福田、北京在社会企业领域的探索与未来的挑战。
第三,深圳社会企业发展探索。这一部分将研究社会企业在深圳转型发展,特别是作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中所处位置与角色,重点针对深圳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社会治理支撑力相对不足等问题,探索社会企业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
(1)深圳社企案例。研究深圳本土社会企业的发展历程与现状,分析案例中的社会企业自身生存力以及为深圳带来的社会影响力。
(2)社会环境助力。探讨深圳整体共享共治的政治环境与金融向善的趋势为社企孵化与成长带来的外部助力,社会良好的慈善氛围与公民较高的公益参与度对多方社会治理提供的帮助和机遇。
(3)政策支持建议。针对各国政府推动社会企业的相关政策做比较研究,针对政府与民间两个维度支持社会企业的定位、分工、优劣做比较研究,形成一份具有前瞻性的社会企业环境与政策发展报告。
第四,附录。这一部分将本报告研究过程中所查询参考的资料文献整理成名录附于报告。
以上所提交成果均须经深圳市民政局审核通过。
三、总体要求
1.项目总预算为12万元人民币,该项目费用含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3个月内,即约90个自然日,具体期限在合同中约定。
3.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4.中标人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深圳市民政局。
四、投标人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需包括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单(原件);
4.项目方案(原件);
5.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详见***1);
6.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投标文件须一式叁份,整套材料密封并加盖骑缝章(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投标时间和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8年8月24日下午5: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414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联系电话:25832744。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票决法。
***:深圳市民政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
深圳市民政局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