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国土委关于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3030603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3-03地块位于新安六路与兴业路路口南侧,06-03地块位于创业路与兴华一路路口西侧。为落实宝安区政府工作部署,推进“新三馆”建设,2016年4月,我局完成了[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4-15地块规划调整工作。04-15地块原规划用地功能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14310平方米,容积率8.0,配套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备注为规划。调整后,04-15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文体设施用地(GIC2),配套设施为“新三馆”,即宝安博物馆、美术馆和艺术馆,备注为规划。为平衡宝安中心区商业配套,拟将图则中03-03地块与04-15地块进行规划功能置换,并将04-15地块规划调整后取消的配套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调整至06-03地块。
现在拟对 [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3-03、06-03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调整前
03-03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政府社团用地(GIC),用地面积11789平方米,配套设施为街道办事处,备注为规划。
06-03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4321平方米,容积率7.0,备注为规划。
二、规划调整后
03-03地块调整为商业用地(C1),用地面积11789平方米,容积率6.0,备注为规划。
06-03地块规划用地功能为商业性办公用地(C2),用地面积4321平方米,容积率7.0,配套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备注为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就该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0天(2016年8月19日- 2016年9月17日)。在公示时间内,如对上述变更事项有意见和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与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将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市民也可登陆浏览查询: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http://www.szpl.gov.cn/)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http://ba.szpl.gov.cn/)
联系人:聂工,联系电话:27832447,传真:27811901
***:[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3-03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6-03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宝安管理局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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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中心区]法定图则06-03地块规划调整示意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