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妈湾片区区域集中供冷项目(10号供冷站)供冷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妈湾片区区域集中供冷项目(10号供冷站)供冷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
邮编:518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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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妈湾片区区域集中供冷项目(10号供冷站)供冷管网工程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前海合作区前湾片区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该项目位于前海妈湾片区,是从10号冷站接出的供冷管网,主要管敷设范围为港城11街、港城4街、港城6街、港城8街、港城19街、港城13街、怡海大道、2#渠南岸绿化带、妈湾二路绿化带等处,共建设管径DN50-DN900的各类供冷管道总长度约8.2公里,供冷管网随道路建设时序同步启动建设。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需做好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生态厕所处理后定期拉运至南山污水厂处理,管道试压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确保将施工的影响降到最低,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中午或夜间施工。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妥善处理。 2、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沿线进行植被恢复。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