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13位非常任委员受聘实行三统一运行机制
12月16日,珠海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正式成立。随后,该委员会办公室在雨中揭牌,宣告除公安部门外我市所有市级行政复议案件自此将在这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和统一决定。这标志着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迈出了坚实一步。在试点启动仪式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为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揭牌,并向13位非常任委员颁发了聘书。
刘小龙表示,行政复议委员会的成立,将有效强化政府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的能力,这对我市打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促进新一轮改革开放和跨越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他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新动态、新成果、新问题,不断完善试点内容,提升试点质量,确保行政复议委员会新机制运行顺畅和高效,使行政复议真正成为科学有效的利益调解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市法制局副局长雍灵介绍,新成立的市行政复议委员会是直接对市政府负责的行政复议案件议决机构,负责集中审议行政复议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的运行机制。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常任委员和非常任委员组成,其中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常任委员由原具有行政复议权的10位市直部门和监察局负责人担任,非常任委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市政府法律顾问中选任,不超过15名。原行政复议部门不再受理,只负责移送案件。
据了解,行政复议委员会有效地整合了行政复议资源。“原来各个部门配置不同,容易出现有案没人办,有人没案办的现象。现统一由委员会办公室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引入各方代表和专家学者,使决议更具专业性和权威性,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雍灵表示,“市民通过统一的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可及时、便捷地反映诉求,畅通了行政复议的渠道,引导群众理性表达意见,有利于社会和谐。”此外,原来复议由行政机关对下级单位进行裁决,公正性往往受到群众质疑。而行政复议委员会议决制,由抽取的委员(其中非常任委员占一半以上)1人1票,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保障了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雍灵还告诉记者,今年市一级已受理160件行政复议案件。其中,国土部门案件近两年不断减少,工伤认定等案件较多,蓝牌车案件增加不少,还有少量环保方面案件。公安部门由于案件性质特殊,暂未纳入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