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出租车管理试点改革的公告
经珠海市人民政府批准,在我市出租车管理法规制度改革过程中,为适应广大市民关于增加出租车运力、改革出租车管理模式的要求,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实施《珠海市出租车管理试点改革方案》。本次试点改革坚持自愿原则、优化原则,内容主要包括拆分牌照和对拆分牌照实行企业直营管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持牌人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 珠海市出租车管理试点改革 |
二、项目内容 | 对提出申请并符合条件的我市出租车牌照进行拆分,数量为200个以内;拆分牌照交由审查合格的我市出租车企业实行企业直营管理。 |
三、报名条件 | (一)企业直营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本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 2、有不少于50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二)持牌人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我市的出租车持牌人; 2、申请拆分牌照的使用期限为30年以上; 3、申请拆分牌照不存在质押、查封、经济纠纷等权利瑕疵情形。 |
四、车辆主要要求 | 符合《珠海市出租车车辆技术标准(试行)》要求。 |
五、报名时间、地点 | (一)企业直营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日,9:00-11:30,14:30-17:00。 (二)持牌人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9:00-11:30,14:30-17:00。 地点: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一楼服务大厅 |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 (一)企业直营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2、《珠海市出租车企业直营方案》(书面材料两份,电子文档一份); 3、银行资信证明。 (二)持牌人报名资料: 1、申请人持身份证明(个人)、营业执照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2、出租车营运牌照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出租车营运牌照产权有偿使用合同书原件或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珠海市出租车拆分牌照申请表》。 |
七、重要提示 | (一)企业直营申请人、持牌人申请人应当知晓并同意《珠海市出租车管理试点改革方案》及有关***的要求。 (二)持牌人申请人应当同意直营企业在《珠海市出租车企业直营方案》提出的拆分牌照的租金数额,并对直营企业有明确的委托经营意向。 (三)企业直营报名者自有及接受委托经营的拆分牌照总数达到30个以上方可取得拆分牌照企业直营资格。 |
八、事宜公告 |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http://www.zhjt.gov.cn/ |
九、联系方式 |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廖丹璐、徐向阳、谢志刚 联系电话:0756-2519898 传 真:0756-2519838 |
***:珠海市出租车管理试点改革方案(详见市交通运输局网站www.zhjt.gov.cn)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