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相关信息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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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18日发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相关信息的通知》(粤药监办执法〔2019〕231号)收悉。我局按照《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要求,切实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黑名单”信息公开与管理工作。经核查,2019年以来,我局无符合“黑名单”纳入范围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信息。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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