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申报本周五截止
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申报将于本月12日截止,各社会组织可将申报材料送至龙岗区民政局,电子申请资料发送至szlgmjb@163.com。专项经费扶持的社会组织为在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在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且服务于龙岗的社会组织。这是记者9月9日从区民政局了解到的。
“今年与去年相比扶持对象更多,范围更广。”龙岗区民政局工作入员告诉记者,去年扶持对象要求是在区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今年则放宽条件,只要依法经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且服务于龙岗的社会组织都有资格申报,非龙岗区登记的社会组织需提供在龙岗开展社会服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去年资助项目有三类:优秀项目资助类、研发成果补助类、创先争优奖励类,今年增至五类:社会组织优秀项目资助、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奖励、行业协会促进行业发展奖励、社区社会组织发展资助、社区基金会资助。
去年3月,龙岗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大对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每年安排200万元作为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从1万元至20万元不等。区民政局将严格按照《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使用暂行办法》,受理社会组织的申报、初审和终审。“专项经费扶持为无偿资助,由受扶持社会组织统筹用于活动场地租金、社会服务项目成本费用,以及培训费用等支出,但不得用于偿还债务、购买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的大型设备。”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755-28934395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