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起珠海市一级不再统一设立校巴公司由各区制定学生接送服务方案新办校车需要三部门联审
“市直属学校和横琴、高栏、高新、万山所属学校(幼儿园)新办校车、更换司机、更换线路,学校(幼儿园)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均要提出申请。”12月19日,市教育局安保科发布了“珠海市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自2017年1月1日起,珠海市一级不再统一设立校巴公司,由各区制定学生接送服务方案,所有学生上下学的接送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根据珠海市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决定,从下个月开始,珠海市校车将迎来变化,市一级今后不再统一设立校巴公司,改为由各区制定学生接送服务方案。“从2017年1月1日起,所有的学生、幼儿上下学接送服务都需要符合国家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各区一定要制定服务方案,校车也要符合标准,司乘人员要达到相应资质。”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管是现存的校车还是珠海西部地区租用公交车辆接送上下学的“高峰车”,都将统一纳入区级校车服务方案。各区将作为责任主体,承担起规范管理的职责。
记者19日从香洲区了解到,目前该区只有广生小学有校巴,其他公办学校都没有。由于香洲区目前采取的是就近入学原则,学生从家里到学校路程并不遥远,香洲区教育局暂时没有增设校巴的计划。在珠海市目前拥有校车的学校中,民办学校的校车占了绝大部分。一些民办学校负责人表示,校车开支大,学校会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进行申办,同时非常希望能获得一定扶持。
按珠海市校车使用许可办事指南,学校(幼儿园)或校车服务提供者提出新办校车、更换司机、更换线路的申请,除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要提供完善的校车运行方案和完善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开行时间和运行路线(包括道路名和具体停靠站点,路线和站点不能填写珠海市以外的区域)。行驶路线必须以本单位为起点和终点,并标上单位地址。
由市教育局对市直属学校和横琴、高栏、高新、万山所属学校(幼儿园)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再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市交通运输局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送市教育局。最后再由市教育局报送市政府审批。
已取得校车标牌的校车正常续期直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