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年余成效初显大病患者受惠68人次
珠海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将全市152万城镇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城乡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属全国首创。补充医疗保险自2013年1月1日实施以来,合计给付补充医疗待遇3569万元,给付6***8人次。珠海补充医疗保险在提高参保人待遇、减轻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的同时,也为医疗发展注入新活力。
本报讯 记者陈翩翩报道:居民刘某,患股骨头坏死,核准医疗费用34.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支付11.9万元,补充医疗保险再报销14.2万元,合计支付26.1万元。为此,其家属感叹“没有补充医疗险,这样的大病我们想治也治不起!”
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中心支公司共同主办的珠海补充医疗保险慰问暨新政策宣传活动走进斗门乡村。记者获悉,珠海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并将全市152万城镇职工、异地务工人员、城乡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属全国首创;这标志着全民医疗保险体系跨出重要步伐。统计显示,自2013年1月1日实施以来,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合计给付补充医疗待遇3569万元,给付6***8人次。
不增加收费,保险全覆盖
据了解,《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是在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基础上,对原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进行再报销,以缓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问题。按政策规定:“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在社保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0000元以上的部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累计自付2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报销70%”。职工参保人员住院每年可报销的额度最高可达62万元,城乡居民参保人住院每年可报销的额度最高可达40万元。补充医疗保险所需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安排,不额外增加参保人负担。而支付方面,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基础上,将22种重特大疾病临床必需的15种高额自费药品纳入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政府百姓医院保险四方共赢
珠海补充医疗保险实施一年多来,给政府、百姓、医院、商业保险公司等带来崭新气象。首先,补充医疗保险让群众得到更大实惠,缓解看病难题。去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人次12.3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10亿元,其中因大病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达2803人次,有效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共计1858万元。
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启动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商业保险公司合署办公,其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承办的组合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高效率政府的有效尝试。为加速推进新政策实施,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践行群众路线,专门成立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小组,下村居上海岛开展政策宣传,让医疗新政家喻户晓。
此外,珠海补充医疗保险的实施还激活统筹基金,在提高参保人待遇的同时,也为医疗发展注入新活力。在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前,由于新技术新材料新药品昂贵,经济困难群众承担不起,医生在选择治疗方式时不敢用。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后,医生治疗手段有了更多选择,技术水平有了更大发展空间,重病患者的生存质量大幅提升。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