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认领公告
1、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联合水域治安管理支队五大队于2021年4月10日凌晨3时许,在珠海洪鹤大桥对开水域查获”三无”铁壳船3艘,查获冻品约47.655吨;
2、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1年9月12日凌晨5时许,在斗门镇谦益码头附近岸边查获一起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案,当场查获冻品约10.392吨;
3、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1年10月1日上午,在斗门区乾务镇网山村查获2条“大飞”船壳(无机头);
4、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1年10月2日晚上10时许,在斗门区姚家村附近路段查获1条“大飞”船壳(无机头);
5、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1年10月5日上午,在斗门区荷麻溪水道附近水域查获1条“大飞”,5台机头,总马力数1250匹;
6、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于2021年10月6日上午,在斗门区斗门镇渔业村水闸内查获”三无”铁壳船2艘 ;
7、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联合斗门海关缉私局于2021年4月12日凌晨3时许,在珠海洪湾水闸对开水域查获”三无”大飞1艘;
以上案件协查公告期满,当事人或者是相关权利人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
现请以上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是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携带有关权利凭证,到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打私大队认领。期满无人认领定的,我局将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对以上冻品和船只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苏警官、周警官,联系电话:185****9397。
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打击走私大队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