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近日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责任避免扯皮
记者5日从市财政局获悉,该局近日已正式印发《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政府投资项目市区共担建设资金安排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市区共担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安排做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避免实施过程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据悉,市财政局此次正式印发的“办法”是作为《珠海市新一轮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配套文件。该办法对市区共担政府投资项目(含以市为实施主体和以区为实施主体的项目)建设资金的筹集和拨付安排做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财政部门、发改部门、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区级政府及其下属单位的责任。明确了申报补助的项目必须事先纳入规划或经市政府批准,补助资金须由项目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统一申报列入年度市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统筹安排。补助资金将根据项目进度,按3:3:2:2的比例在签订施工合同、完成工程进度超过50%、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完成四个环节分阶段核拨。(内容来源:珠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