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7年养老议案办理计划的通知(珠府函〔2017〕112号)
珠府函〔2017〕112 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珠海市2017年养老议案办理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民政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5日
2017年养老议案办理计划
2017年是办理市人大《关于完善我市养老制度和体系发展养老事业》议案的关键之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我市养老制度和体系发展养老事业的议案办理方案的通知》精神,通观全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开展好2017年议案办理工作,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目标。
2017年重点开展养老服务体系试点建设:
——香洲区完成前山街道社会福利中心扩建,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创建省级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
——横琴新区试点建成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
——万山区试点建成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点。
——斗门区、金湾区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试点。
——全市30%的镇(街道)建成老年大学。
——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信息服务平台。
二、重要任务
任务内容详见***1和***2。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督办。各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办理措施,及时解决办理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市政府督办室要加强监督检查,责成有关部门按时完成任务;对于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延误的,要对责任单位进行问责。
(二)细化目标,及时反馈。各项工作任务排列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单位,负责将工作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其他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并汇总该项工作的进展情况,于每个季度末报送市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反馈议案办理中的存在问题,协调相关单位做好办理工作。
(三)明确责任,加强监管。严格落实养老服务设施管理主体责任,在实行区镇合一的区由区作为辖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管理责任主体;其他各区由区作为辖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第一管理责任主体,所辖各镇政府(街道办)作为直接责任主体。管理责任主体负责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在消防安全、食(药)品安全、房屋安全、人身安全、电气燃气安全、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服务和监管责任。
(四)加大投入,形成机制。市、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市级福利***公益金要按不低于50%的比例重点用于养老重大项目建设,市级体育***公益金要为老年活动场地配备健身器材,并随老年人口的增加逐步提高投入比例。资金投入要形成长效投入机制,保障养老服务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五)及时报告,改进工作。在议案办理过程中,市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主动向市人大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视察检查活动,认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办理工作,确保高质高效完成议案办理任务,让市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1.2017年养老议案办理计划重要任务分解表
2.各区养老床位指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