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城建大厦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珠海)置业有限公司:
报来书面申请及珠海市六丰电气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城建大厦(暂用名)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珠海查理科技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中国城建大厦(暂用名)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有关节能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珠海市九洲大道东,用地面积9999.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8892.82平方米(计容积率面积),总投资约84092.5万元。
二、项目用能及主要耗能指标
该项目能源消耗主要为电力、液化石油气、柴油和新水。电力年消耗量883.59万千瓦时,折合标煤当量值1085.93吨、等价值3092.57吨;液化石油气年消耗量10.01吨折17.16吨标准煤;柴油年消耗量17.04吨折24.83吨标准煤;年用新水9.13万立方米折7.82吨标准煤。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1135.74吨标准煤(当量值)、3142.38吨标准煤(等价值)。
三、项目节能审查总体评价
依据珠海查理科技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中国城建大厦(暂用名)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评审意见》,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引用的节能评估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要求;报告书的内容深度符合要求;报告书对项目用能的分析客观准确、评估方法科学、评估结论正确;报告书提出的节能措施、建议合理可行,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规定。原则同意珠海市六丰电气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城建大厦(暂用名)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四、具体要求
(一)请按《中国城建大厦(暂用名)建设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含专家意见)提出的节能要求及建议,认真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二)项目用能设备及耗能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或电力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电力消耗量10%及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三)项目建成后,应进行项目竣工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
二○一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