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度部门责任白皮书
根据《印发关于推行部门责任白皮书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07〕167号)要求,现制定珠海市国土资源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白皮书。
一、200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正确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我局2007年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做好供地保障和资金筹集工作。
1. 依法做好征地拆迁和用地预审报批工作。开展了珠三角城际轨道珠海段、西部沿海高速公路延长段和供水、供电等重大项目征地拆迁(调整)补偿工作;及时组织了广珠铁路珠海段、高栏港煤码头、LNG项目、珠海洪湾港口码头等用地的预审和报批。2007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先进单位,是全省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国土部门。
2. 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提供资金保障。2007年共挂牌出让经营性用地11宗,工业用地1宗,成交额近66亿元。
3. 创新工作思路,拓展园区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空间。在国家实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制度后,为各园区完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遗留用地手续301宗,面积1612公顷。
(二)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加强土地市场管理。
1. 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明显。根据国发〔2004〕28号文件规定,我市在2005年工业用地容积率大于1.2以上部分建筑面积免收地价的基础上,2007年又根据市政府《关于工业园内用地地价计收问题的通知》(珠府〔2007〕50号)要求,凡在工业园区内的工业项目容积率大于1.0以上的部分,其建筑面积给予免收地价款。
2. 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核准各工业园区用地土地使用权转让业务15宗。清理出闲置用地112宗、面积569.48万平方米,并根据实际情况收取闲置费或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建立了土地利用台帐制度及建设用地批后开工建设的***督促,以避免出现新的土地闲置。
3. 适时调整基准地价。制定实施了《珠海市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香洲区部分)》;对斗门地区基准地价进行修订,并上报市政府;完成珠海市农用地定级估价项目,提交省国土资源厅验收。
(三)强化土地规划和计划管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1. 抓好土地利用规划修编各项准备工作。斗门、高栏、万山各镇以及横琴镇完成了镇级规划调研成果,金湾、唐家等镇完成了镇级规划调研中期成果。
2. 耕地保护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全年安排项目经费200万元,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区专项规划,落实了“珠海市2007年基本农田保护区高产示范区项目”。
3. 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整理稳步推进。初步选定斗门黄杨河畔、金湾鹤洲南垦区等范围土地,作为近期补充耕地。同时积极探索耕地占补平衡异地开发模式。
(四)加强地籍管理,提高基础工作水平。
1. 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工作积极推进。2007年落实经费235万元,完成了部级试点工作,完成了我市万分之一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和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工作,完成了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同时,2006年度土地更新调查成果于2008年1月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
2. 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成立珠海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了《珠海市土地二次调查工作实施方案》,举办了有关培训,完成了各项准备工作。
3. “两农”土地确权工作基本完成。完成平沙、红旗华侨农场173024.88亩、199宗的国有农用地土地使用权和斗门、金湾622172亩、1068宗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工作。
(五)巩固整规成果,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 矿产资源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全面完成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秩序工作。二是认真实施《珠海市矿产资源规划》,完成了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三是规范采矿权管理,采矿权全面实行公开挂牌出让有偿取得制度,完成了白沙头山平基工程、企人石山平基工程和平沙石场采矿权招拍挂前期准备工作。四是全面推进旧石场、取土点整治复绿工作,完成了银坑石场、南屏广昌取土场整治复绿工作。五是严禁乱挖山取土破坏生态环境,开展挖山取土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加大矿产资源执法力度,严厉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共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5宗。
2.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断加强。完成2007-2020年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制定了《珠海市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预案》,建立了汛期动态巡查、险情速报和落实了领导班子成员值班制度,加强监控,有效防止了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损害,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推进基础测绘建设,加强测绘安全保密工作,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
1.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推进。投入资金近1700万元,全面开展《珠海市航空遥感测绘工程》、《珠海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等重大基础测绘项目,初步完成全市1:2000多用途航空遥感影像地图测绘的外业工作。初步完成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
2. 测绘保障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国土测绘大队通过相关业务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全年完成房产面积测算823宗,面积562.72万平方米;地籍测绘212宗;勘界测绘298宗;地形测绘96宗。完成总产值2600多万元。
(七)加强土地立法,严格依法行政,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1. 国土资源法规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利用特区立法和较大城市立法平台,结合实际重新修订实施了《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
2. 政策调研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加强。积极支持和参与部、省、市土地金融制度构建项目的研究工作。《土地金融制度构建暨珠海横琴岛土地金融产品方案设计》课题研究已取得初步成果。
3.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一是积极开展动态巡查。组织巡查90余次,有效制止50余起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67宗,结案97宗。二是落实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坚决打击“未批先用”等三类典型的土地违法行为,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全年立案调查违法案件35宗。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五项专项治理”文件汇编、《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送发给村镇干部、企业和群众,并举办学习班。
4. 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加强重点信访案件的排查工作,实行局班子成员包案负责以及科室与所在分局相结合的包案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历年来群众反应突出的36件信访案件,全年共受理和转办省国土资源厅、市委信访办(市信访局)、市政府投诉中心及其他信访案件169件,基本办结。
二、工作职责
根据珠府办[2005]17号《珠海市国土资源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地质矿产资源和测绘行业管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本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和房地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本市涉及以上各方面管理的规章制度以及行业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负责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三)组织编制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年度土地开发供应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负责全市土地储备、整理、供应及开发利用的实施、管理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府储备用地的管理和临时用地管理。负责全市滩涂等土地后备资源及未利用地的开发规划和管理。
(五)管理并组织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工作;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工作,并依法与受让方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规范管理土地使用权(含转让、抵押、租赁等)交易行为。
(六)规范全市土地市场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
(七)负责基准地价的编制和地价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收取土地出让金、地租及征收土地使用费。
(九)负责全市土地征用计划制定、执行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地籍工作,建立全市地籍管理系统,编制地籍总图,对全市土地权属、用地现状及土地动态进行监测管理,负责全市土地利用土地市场统计分析及相应信息的发布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测绘管理和基础测绘工作,负责测绘单位的资质管理、行业和市场管理。
(十二)负责对全市土地登记管理,参与调解房地产权纠纷。
(十三)负责土地权属纠纷调处裁决工作。
(十四)对地质矿产资源进行综合管理;对地质勘探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进行动态监测,对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进行监督管理;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十五)指导全市土地、测绘档案管理工作。
(十六)对全市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管理。
(十七)负责全市用地、探矿、采矿的监察工作。
(十八)贯彻实施《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负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
三、2008年度拟推行的主要公共政策
(一)土地管理政策。
1. 制定《珠海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办法》(送审稿);
2. 制定《珠海市工业用地使用权挂牌招标拍卖出让办法》(送审稿);
3. 制定《珠海市斗门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送审稿);
4. 修订《珠海市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珠府[2002]134号);
5. 制定《关于加快处置我市工业园(片区)闲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送审稿);
6. 制定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以及中长期计划;
7. 制定《关于我市主城区工业用地逐步调整改造问题的通知》(送审稿);
以上政策性文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地质矿产资源管理政策。
1、完成珠海市矿产资源规划第二轮修编;
2、制定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三)测绘管理政策。
完成《珠海市测绘管理条例》立法调研。
四、2008年度工作任务、工作目标以及落实工作任务和目标采取的工作措施
2008年我局将围绕“抓队伍,优服务,保稳定,促发展”的工作思路,以机关作风建设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手段,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开展服务,狠抓办事流程改造、办事制度建设,为促进珠海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协调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主要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如下:
(一)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继续做好供地保障和资金筹集工作。
工作目标一:牢固树立项目意识,做好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及供地服务保障工作。
工作措施:1. 成立广珠铁路项目、中石油投资项目、亚太纸业投资项目等重大项目报批服务工作组,协调省、部、市、区和项目公司工作,加强重大项目用地服务组织协调,特别是要将广珠铁路作为一号征地报批任务落实好。
2. 保证重大项目及时供地。对符合用地预审的重大项目,抓紧组织材料报批。
3. 成立征地工作专职小组,加快已完成用地预审的重大项目的征地工作。
工作目标二:为政府重大项目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筹集资金。
工作措施:1. 根据市委、市政府新的工作部署,重新拟制2008年土地出让计划,报市政府审批。
2. 成立土地债权(地价)追收领导小组,加快土地历史遗留债权追收及日常地价征收工作。对历史用地认真进行清理,对拒不交清地价的,不予开工,该收回土地的收回,该查封相应财产的查封,该起诉的起诉。
3. 以政府储备土地为载体,运用土地资本稼接融资,努力推进土地资源资产化、土地资产资本化、土地资本证券化,改革和创新投融资体制。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加强土地市场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工作目标一: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工作措施:1. 贯彻实施《***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2. 制定《关于我市主城区工业用地逐步调整改造问题的通知》,加快主城区旧工业区改造。
3. 执行珠府(2007)50号文,不断完善鼓励提高容积率和加大投资强度等配套政策,促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和供给方式向节约集约方向转变。
4. 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进一步完善鼓励盘活企业闲置存量用地,制定实施《关于加快处置我市工业园(片区)闲置用地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
5. 争取省厅支持,将我市纳入省节约集约示范点,积极探索节约集约土地利用新方式和新途径。
工作目标二: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和工业园区土地资源配置管理。
工作措施:1. 制定实施《珠海市工业用地使用权挂牌招标拍卖出让办法》,全面推行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招拍挂,严格执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2. 认真执行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分行业供地控制体系,切实提高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单位土地产出率。
3. 认真执行《珠海市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香洲区部分)(珠府(2007)137号),制定实施《珠海市斗门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加强地价管理。
(三)强化土地规划和计划管理,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工作。
工作目标一:强化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管理。
工作措施:1. 2008年5月底完成镇级土地规划修编,10月完成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修编。
2. 落实好市政府与省政府签定的年度土地利用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各项指标管理和控制任务。
工作目标二: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工作措施:1. 进一步强化和明确耕地保护的规划界线,分解省厅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控制指标,强化区镇一把手的耕地保护责任。
2. 重大项目选址尽量避开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把今后增量用地的重点放在增加对未利用土地的需求上,以对未利用地的需求抑制和减少对耕地等农用地的需求。
工作目标三:认真落实省政府和省厅对用地项目占补平衡的规定和指标约束要求,扎实开展土地围垦工作。
工作措施:利用我市有利的地理优势,在作好可行性研究分析的前提下,扎实开展土地围垦工作,拓展新的用地空间,增加我市的土地储备。同时,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与联系,力争将我市列入土地后备资源开发整理的试点城市,为全省的土地围垦工作积累经验。
(四)加强地籍管理,全面完成土地二次调查基础工作。
工作目标一: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基础工作和我市土地利用状况数据库的更新工作。
工作措施:3月中旬召开第二次土地调查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各项工作。组建和培训权属调查队伍,进行城镇地籍调查基础资料收集、整理、分析,抓紧推进相关工作。
工作目标二:继续加强日常地籍管理工作。
工作措施:推进年度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和城镇地籍数据图库建设及数据更新;建立台帐并及时更新。
工作目标三:协调农村土地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积极调处土地权属纠纷。
工作措施:1. 协调房地产登记部门,对已确权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尽快登记发证。
2. 成立两农发证权属纠纷专门工作小组,积极与民政部门协调,解决权属争议。
(五)继续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工作目标一:巩固矿产资源整规工作成果。
工作措施:1. 扎实开展整规“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违法开采资源行为。
严格执行《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年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坚持年检质量标准,督促矿山企业开展矿山储量检测工作。
工作目标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管理。
工作措施:1. 完成规划修编报省厅的预审工作,各分局按市局对修编工作统一布署,认真研究本辖区矿产资源状况,广泛听取各级政府及经济功能区的意见,提出具体要求。
2. 制定取土点规划以及整治复绿计划,落实区镇政府责任。
3. 落实专人负责矿产资源管理统计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制,确保资料信息准确性和时效性。
工作目标三:规范矿业权招拍挂出让程序,实施矿业权市场化配置。
工作措施:完成白沙头、企人石山平基工程、平沙石场及万山海岛旧石场采矿权招拍挂工作
工作目标四:加强汛期灾害防治工作。
工作措施:1. 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实施,制定200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2. 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管理制度,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竖立警示牌,对周边居民发放《明白卡》,制订对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整治计划。
3. 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工作,汛期各分局加强对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巡查工作,发现险情按应急管理要求及时组织排险。
(六)进一步加强基础测绘工作,规范测绘行业管理。
工作目标一:推进“金土工程”,加强基础测绘工作。
工作措施:完成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完成我市全覆盖的1:2000航测数字化多用途地形图及数据库建设。运用好“金土工程”一期成果。
工作目标二:加大对测绘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测绘行业管理。
工作措施:1. 完成《珠海市测绘管理条例》成果调研,做好立法前期准备工作。
2. 制定和完善各项测绘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测绘产品成果的汇交、备案以及监管工作。
3. 不定期对测绘市场产品进行抽查。
(七)加大国土资源监察执法力度,加强征地和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工作目标一:完成全省第二次、第三次卫片检查,延伸强化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
工作措施:利用卫星遥感监测体系,全面开展动态巡查,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工作目标二:创新国土资源执法机制,建立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协作机制,遏制国土资源违法现象蔓延。
工作措施:1. 建立国土资源与纪检监察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加强同公安部门的联动执法。减少土地监察执法阻力,避免暴力抗法,保护执法队员的人身安全。
2. 加强与规划、建设、环保、城管等部门以及各区、镇政府(街道办)和村(居)委会的沟通。做到主动沟通、提前沟通、及时沟通,建立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协作机制。
工作目标三:加强征地和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工作措施:1. 规范征地补偿程序管理,提高征地管理的公开透明度。健全征地范围公告制度、征地补偿方案和补偿标准听证制度。
2. 修订完善《珠海市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珠府〔2002〕134号)和完善珠海房屋拆迁管理配套规章、规范性文件。
(八)创新服务机制,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工作目标:创新服务机制,窗口前置、服务前移,提高为基层、企业、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工作措施:1. 制定实施《珠海市国土资源系统2008年开展机关作风建设“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重点推进我局系统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行。加强窗口办文和局内文件传递、办理进度的效能监察,推进政府公开和社会监督,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2. 继续深化完善“1+7”服务机制,加强备案监督。
3. 继续推行预约***服务制度,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直接受理园区企业项目用地事项的申请,协助企业办理各项用地手续。
4. 继续实施现场办公制度。每月安排1-2次现场办公,直接与各区、镇、园区沟通,现场研究解决园区和镇村经济发展中的用地问题。
5. 建立业务办理抽查制度和回访制度。对科室业务办理质量、时限、效果等进行抽查;同时,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次性告知和对当事人回访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联系人:蔡 辉 联系电话:326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