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增城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
根据省、广州市“关于加强对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化管理,及时向群众公布办事指南”的有关要求,结合各单位的上报情况,区政务办整理形成了《增城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事项的动态管理。请各部门严格执行“目录之外无审批”的规定,并根据《增城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及标准化统一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增编办〔2017〕16号)的要求,加强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大项、小项)的动态管理。当目录的事项发生新增、取消、下放和变动时,要及时填写《增城区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备案表》(***2),在2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务办备案,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在广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录入与更新工作。
二、及时录入事项系统。请各部门对照《增城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把事项统一录入广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集中管理,实现目录事项与事项库系统事项一一对应。
三、事项全部进驻网厅。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推动公共服务事项100%进驻网厅,并对事项的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表格、办事窗口、办理时限、设立依据、服务收费等41个必填要素(详见***3)逐一进行规范。同时,按“最多跑一次”为目标,通过精简办事材料、减少审批环节、配套邮政快递服务等手段进一步优化网上办理流程,减少群众网上办事到现场次数。
四、公开事项办事指南。请各部门对照《增城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按照统一的规范(详见***4)逐一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并通过实体服务大厅、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增城区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版)》
2.《增城区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备案表》
3.《增城区网上办事大厅公共服务事项要素标准》
4.《xxx(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参考样式)》
区政务办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