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已由增发改投[2020]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
2.2建设地点:增城区派潭镇邓路吓村。
2.3建设规模:项目实施监管场所迁建工程,包括看守所、武警营房、拘留所、办案中心、后勤保障用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1107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98490平方米,看守所总建筑面积约85795平方米(其中:监区单体建筑面积47181.8平方米),拘留所总建筑面积约10695平方米,办案中心总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看守所监区、看守所提审及律师会见楼、看守所、行政综合楼、武警营房;(二)拘留所拘留楼、拘留所行政综合楼;(三)办案中心及附属用房、伙房及民警餐厅、民警宿舍;(四)场地平整、停车位、道路、广场、绿化、公用配套工程等。(招标人有权按实际设计情况微调工程建设规模或建设标准,工程具体实施规模及建设内容最终以经职能部门审定的施工图和招标人确认的功能需求书为准)
2.4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08447.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8181.53万元、勘察设计费2242.75万元。本次招标的施工图审查服务费用约165.63万元。
2.5施工图审查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完成之日止,具体约定详见合同条款。
2.6招标范围:(1)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内及红线外管线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成果。
(2)本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相关土方工程、建筑工程(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机电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园林绿化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室外场地及配套设施工程等的设计方案、方案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管线综合。
招标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若相关本地主管部门必须有指定审查要求的,中标的施工图审查单位必须按规定配合执行并支付相关费用,相关费用全部含在施工图审查费内,发包人不再另外支付。
招标内容: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地基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结构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4)负责对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进行审核;
(5)负责对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的审核工作;
(6)负责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及与主体建设相关的建设内容在技术、工程和经济上是否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提出优化建议。
(7)负责对设计变更的审核工作。审核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工作量的审核、材料和设备变更的审核;当图纸存在问题时,责成设计单位进行修改;项目完工时的完整版施工图的审核工作;
(8)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防洪、卫生、燃气、海绵城市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9)是否达到勘察、设计文件的深度规定的要求;
(10)是否符合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作为勘察、设计依据的文件要求;
(11)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12)负责对永久材料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
(13)负责对质量通病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审核;
(14)负责对业主需求落实到设计成果情况进行审核;
(15)负责对常见错、漏、碰的问题进行审核;
(16)参加招标方要求的设计文件审查会和设计成果质量审核会,参加招标方认为有必要的现场设计例会;完成招标方交办的其他与施工图审查有关的事项;
(17)招标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其他技术文件);
(18)国家、省、市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以及国家、省、市相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任务书》。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3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 一类 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
3.4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建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5 投标人需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诚信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已提交按照招标公告***一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4.投标说明
4.1本工程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4.2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招标文件。
5.2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采取(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
5.2.1网上投标登记时间
网上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 2020年5月28日
网上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 2020 年7月1日
网上投标登记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电话:020-62701973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0年7月1日9时45分至2020年7月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第1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6.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光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
7.投标文件解密
7.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半个小时内使用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招标人解密:招标人用打包电子招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不参与投标文件评审。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的“首页>公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栏目等媒体上发布。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乡路81号13楼
联 系 人: 单工
电 话:020-6270197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卫路4号20楼
联 系 人: 陆工
电 话:020-82627566
2020年5月28日
***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增城区监管场所迁建项目施工图审查服务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写,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无关联。
5.我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全部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6. 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