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地名日常辅助性工作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地名日常管理的实际工作需要,拟实施2021-2022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地名日常辅助性工作项目,现向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挂网询价,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2021-2022年度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地名日常辅助性工作项目。
(二)采购预算(即最高限价):230,000.00元。
项目经费为固定费用,总价包干。经费开支应当符合广州市以及南沙区有关经费文件规定,无相关文件标准的应当符合市场价。(付款进度以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三)服务期限:12个月(暂定为2021年11月至2022年11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项目目的
贯彻落实《广州市地名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保障广州市南沙区地名日常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推动地名数字化和地名标准化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健全地名工作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地名工作再上一个台阶。
(五)项目需求
应安排相对固定人员协助开展广州市南沙区地名日常辅助性工作,包括协助指导镇(街)、村(居)开展地名日常管理工作,草拟相关文书,组织开展实地巡查、地理信息录入、数据转换等日常事务性工作。详细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健全地名工作管理制度体系。协助健全地名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整理、修订失效文书。
2.协助开展外业检查工作。协助现场实地调查地名现状,记录建筑物四至和道路起止点、长宽度、走向等实际情况;协助开展9个镇(街)、162个村(居)地名标志牌定期巡查。
3.协助录入AutoCAD地理信息图形。对未有图形数据的地名,通过AutoCAD绘制图形,将地理图形录入到地名入库系统。
4.协助处理ArcGIS数据转换工作。通过AutoCAD数据整合,并利用ArcGIS软件对地名地理图形数据转换,提取GDB格式数据文件,核对地理数据匹配度。
5.协助核实整理地名信息材料。协助核实地名汉语拼音是否规范书写,命名含义、历史沿革和名称来源文字表述是否清晰,起止点描述是否准确,长宽度是否与实地一致,是否编列正式门牌;对实地不存在、重名需更名或有地无名的道路(街巷)进行地理信息核实。
6.协助开展地名信息更新工作。协助建立地名基础信息台账,录入地名名称、文号、起止点、长宽度、申报单位、道路性质等基础信息;在国家地名信息库中完成地名信息更新,并按上级审核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地名信息。
7.协助做好地名其他日常事务。协助对接镇(街)、公安、规划、市场监督、交通等职能部门,处理相关日常业务工作;收集汇总地名咨询情况,做好地名基础信息整理等工作;协助处理其他地名相关工作。
三、应标单位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五)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具有详细健全的项目经费使用计划和预算明细。
(七)自单位成立以来,具有承接相关项目经验。
(八)应安排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协助开展地名日常辅助性工作,工作人员应为本科学历及以上,需具备AutoCAD数据录入处理等相关工作经验。
四、中标单位确定
(一)截止报名时间,本次询价不足3家报价的,本次询价无效,由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重新组织询价。
(二)项目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或报价低于项目控制价70%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四)项目方案完整,并有一定操作性。
(五)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通过对价格、整体方案及机构效能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最高者确定为项目中标单位。
(六)若两家或以上的应标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再次报价受本公告第四条第(二)款限制。若得分最高的应标单位自动退出,则由得分第2高的应标单位作为本次比选的最终签约对象。
五、报价文件提交要求
(一)报价截止时间:本公告共7个工作日,自公告当日起计算。拟参与应标的单位请于 2021年10月12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要求: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一式肆份,并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方案、报价单(含费用明细)、应标单位基本情况、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同类型项目经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内容,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为联系人则只需提供其本人的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上述材料需加盖公章,并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未加盖骑缝公章或未按规定提交份数等不符合报价要求的则视为无效报价。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价。应标单位对报价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三)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以签收日期视为送达日期)。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202室,联系人:陈***,联系电话:020-34689090,邮编:511458。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