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四项措施做好农村村民住宅报建审批服务工作
一是率先开创农村住宅依法报建、有序建设的新局面。全面贯彻落实《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按照村民建房“政策有指引、报建有渠道、批准有公示、实施有监督、费用有补助”的思路,积极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开展宅基地报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年核发总量稳居全市第一。二是大力推进事权下放。以横沥、榄核为试点,在全市率先将村民住宅报建审批权下放至镇一级,我局下属国土所会同镇建设办等部门联合审批,村民在家门口“一次申请、两步审批”即可完成报建申请;9月11日已在榄核镇核发第一宗由镇层级审批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三是全面开展农村住宅报建政策宣讲活动。9月12至14日面向各镇(街)的村镇规划管理工作人员、村两委、村报建员及村民共500余人,通过政策宣讲、派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村民普及农村住宅依法报建的各项规定和具体流程。四是靠前服务,做好业务指导。结合具体报建案件的办理,到镇街进行现场业务指导协调、“会诊”办案,通过帮传带有效提高我区村镇规划管理的效率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