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横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目 录
第一部分 横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横沥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二、横沥镇人民政府法定执法职责
第二部分 横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四、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横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横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横沥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镇政府”)的主要职能为: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七)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横沥镇人民政府法定执法职责(包括区委托执法职责)
(一)行政处罚493项;(安全办136项、城管执法队357项)
(二)行政许可2项;(镇政府1项、区民政局1项)
(三)行政强制43项;(镇政府9项、城管执法大队34项)
(四)行政征收1项;(区卫计局1项)
(五)行政检查16项;(镇政府13项、区安监局2项、城管执法大队1项)
(六)行政裁决1项;(镇政府1项)
(七)行政给付7项;(镇政府7项)
(八)行政确认1项;(区公安分局1项)
(九)其他行政执法职权30项。(镇政府18项、城管执法大队12项)
第二部分 横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行政执法数据表
附表1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情况统计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实际在岗行政执法人员(人) | 合计 | |
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 | 非在编的执法辅助人员 | |||
1 | 横沥镇 | 16 | 66 | 8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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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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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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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16 | 66 | 82 |
填表说明:
1. 实际在岗行政执法人员指本部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其他全部在岗人员,包括在编人员和非在编的执法辅助人员。
2. 在编的行政执法人员指使用行政执法专项编制、普通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事业编制和其他编制的人员。
4. 实际在岗人员数量以2018年12月31日为统计基准日。
附表2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部门法定处罚职权数量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493 | 11 | 94 | 0 | 0 | 0 | 0 | 0 | 3 | 108 | 82.06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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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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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8 | 82.06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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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行政处罚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部门法定处罚职权数量”指权责清单公布的职权数量。
3.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5.“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3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水环境治理)
序号 | 单位名称 | 部门法定处罚职权数量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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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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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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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行政处罚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部门法定处罚职权数量”指权责清单公布的职权数量。
3.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5.“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4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违法建设查处)
序号 | 单位名称 | 部门法定处罚职权数量 | 行政处罚实施数量(宗)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暂扣许可证、执照 | 责令停产停业 | 吊销许可证、执照 | 行政 拘留 | 其他行政处罚 | 合计(宗) | 罚没金额(万元)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3 | 3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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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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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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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行政处罚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部门法定处罚职权数量”指权责清单公布的职权数量。
3. 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从轻到重的顺序:(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暂扣许可证、执照,(5)责令停产停业,(6)吊销许可证、执照,(7)行政拘留。
4.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能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5.“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5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行政许可职权数量 | 行政许可实施数量(宗)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申请数量 | 受理数量 | 许可数量 | 不予许可数量 | 撤销许可数量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2 | 25 | 25 | 25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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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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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 | 25 | 25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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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部门法定许可职权数量”指权责清单公布的职权数量。
3.“申请数量”、“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的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申请许可的数量、作出受理决定的数量、作出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数量、作出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4.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6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数(宗) | 行政强制执行数(宗)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数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裁定不予受理 | 裁定执行 | 裁定不予执行 | |||||||||||
1 | 横沥镇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7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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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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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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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7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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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法院作出裁定的日期为准。
4.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7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水环境整治)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数(宗) | 行政强制执行数(宗)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数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裁定不予受理 | 裁定执行 | 裁定不予执行 | |||||||||||
1 | 横沥镇 | 0 | 0 | 0 | 7 | 0 | 0 | 0 | 0 | 7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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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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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 | 0 | 0 | 7 | 0 | 0 | 0 | 0 | 7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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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法院作出裁定的日期为准。
4.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8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违法建设查处)
序号 | 单位名称 | 行政强制措施数(宗) | 行政强制执行数(宗)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扣押财物 | 冻结存款、汇款 |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数 |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 划拨存款、汇款 | 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 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 代履行 | 其他强制执行
| 裁定不予受理 | 裁定执行 | 裁定不予执行 | |||||||||||
1 | 横沥镇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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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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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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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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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 “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务”、“冻结存款、汇款”或者“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强制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和“其他强制执行”等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
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法院作出裁定的日期为准。
4.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9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征收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次数 | 征收总金额 (万元)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1 | 0.5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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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征收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10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次数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2803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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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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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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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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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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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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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2. 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3.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11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水环境整治)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次数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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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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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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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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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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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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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2. 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3.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12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
(违法建设查处)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次数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0 | 0 | 0 | 0 | 0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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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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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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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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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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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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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的检查记录,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
2. 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检查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3.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13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裁决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次数 | 涉及金额 (万元)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20 | 27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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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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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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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裁决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裁决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裁决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14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给付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次数 (人次) | 给付总金额 (万元)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4266 | 228.5252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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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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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给付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给付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15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确认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次数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1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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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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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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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确认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确认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16
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行政奖励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次数 | 奖励总金额 (万元)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1 | 269.09575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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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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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69.095758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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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行政奖励次数”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奖励决定的数量。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行政奖励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附表17
南沙区横沥镇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宗数 | 被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 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 备注 |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 | 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 | 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 | 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 | ||||
1 | 横沥镇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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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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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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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作出的其他行政行为,其数据由具体实施部门负责统计。
2.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宗数”,“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宗数”,“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宗数”,“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宗数”,统计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或者生效判决的数量。
第三部分 横沥镇2018年度行政执法
情况说明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说明
本府2018年度行政处罚总数为108宗,罚没收入82.06万元。行政处罚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本府2018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处罚总数的0%。
其中违法建设查处有3宗行政处罚措施,均未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二、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说明
本府2018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5宗,予以许可25宗。本府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本府2018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许可申请总数的0%。
三、行政强制实施情况说明
本府2018年度行政强制总数为7宗。本府2018年度行政强制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14.3%;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本府2018年度行政强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强制总数的0%。
其中水环境治理有7宗代履行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拆除),被申请行政复议1宗,但未有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
四、行政征收实施情况说明
本府2018年度行政征收总数为1次,征收总金额0.5万元。本府2018年度行政征收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本府2018年度行政征收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判决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征收总数的0%。
五、行政检查实施情况说明
本府2018年度行政检查总数为2803次。本府2018年度行政检查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本府2018年度行政检查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判决确认违法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检查总数的0%。
其中水环境治理和违法建设查处的宗数为0.
六、行政裁决实施情况说明
本府2018年度行政裁决总数为20次,涉及总金额27万元。行政裁决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裁决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裁决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裁决总数的0%。
本府2018年度行政裁决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占行政裁决总数的0%。
七、行政给付实施情况说明
本府2018年度行政给付总数为4266次,给付总金额228.5252万元。本府2018年度行政给付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本府2018年度行政给付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履行给付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给付总数的0%。
八、行政确认实施情况说明
本府2018年度行政确认总数为1次。本府2018年度行政确认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本府2018年度行政确认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确认总数的0%。
九、行政奖励实施情况说明
本府2018年度行政奖励总数为1次,奖励总金额为269.095758万元。本府2018年度行政奖励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本府2018年度行政奖励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行政奖励总数的0%。
十、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说明
本府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为0宗。本府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被申请行政复议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0宗,占被申请行政复议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行政复议后又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本府2018年度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宗,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判决履行法定职责、撤销、部分撤销、变更、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0宗,占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宗数的0%,占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总数的0%。
(注:“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提起行政诉讼”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