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关于清理城建档案保证金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精神,我馆现对1987年至1999年收取的城建档案保证金(以下称“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请已缴交现未退保证金的单位携带材料于2019年10月20日前往我馆办理保证金申请退还手续。
办理申请退还保证金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收据凭证(原件)。
二、关于退还档案保证金的申请(原件)。内容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目报建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项目名称(工程名称)、保证金收据编号、金额、收款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名称。申请单位加盖公章确认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如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授权委托书(内容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信息、经办人身份信息)(原件)。
五、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拍照存档)。
受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萝大道6号(广州市黄埔区图书档案大楼城建馆二楼服务大厅)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电话:82111148、82111609
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
2019年9月17日
***:1.广州开发区城市建设和房地产档案馆关于清理城建档案保证金的公告
2.已邀交现未退档案保证金单位缴存清单
3.关于退还档案保证金的申请样板
4.授权委托书样板